今年以來,蘄春縣公安局黨委始終把黨建工作置於首要位置,堅持抓黨建促隊建、強警風促工作,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不斷創新黨建工作載體,激發黨建工作活力,為推動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注入新動力。
一、健全三個機制,進一步形成新時代黨建工作常態。一是健全一把手親自抓機制。樹立黨委書記、支部書記第一職責是管黨治黨、第一政績是抓好黨建的理念,始終堅持把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把手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把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扛在肩上,構建一把手親自抓黨建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黨務幹部主抓機制。針對基層支部沒有專職黨務工作者實際,明確了基層所隊“一把手”黨建、業務“一肩挑”,特別是進一步明確了各支部黨務幹部抓本部門黨建工作職責,促使全體黨務幹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黨務幹部主抓黨建工作的職責作用,重立傳統、重固優勢。三是健全檢查督導機制。將黨建工作置於業務工作的先導地位,加大考核比重,嚴格落實月評季考,以“考核+問責”的辦法,傳導壓力、增強動力。切實履行黨建工作檢查督導職責,充分發揮領導包保督導、黨辦日常督導、季度檢查督導工作機制,跟蹤問效,確保各項黨建措施落地見效。
二、加強三個建設,進一步夯實新時代黨建工作根基。
三、強化三個教育,進一步提升新時代黨建工作質效。一是強化黨性教育。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重溫習總書記“5.19”重要講話、習總書記視察湖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全體民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
四、圍繞三個聚焦,進一步激發新時代黨建工作活力。一是聚焦基礎工作。規範落實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黨課制度的內容、程序、要求,強調痕跡管理,做到會前有準備,過程有記載,會後有報告,不斷規範和加強黨內組織生活。二是聚焦隊伍管理。始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堅持召開高質量的局黨委會、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黨委中心組學習研討會、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紮實開展“三會一課”和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突出日常教育管理,強化黨員民警自律、黨支部監督、黨委督導三級負責制,促進黨建工作與隊伍建設同頻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