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万多装潢却拿不到水电图、保修卡,还被恶人先告状?

前不久,

市民沈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

前段时间,

他找了一家装潢公司装修新房,

和项目经理结清所有款项后,

装潢公司拒绝提供水电图和装潢保修卡,

还被恶人先告状?

声称沈先生倒欠了他们四千块钱的装修款。


沈先生的这套新房面积150平米,去年房子拿到手后,就有多家装修公司给他打来电话,推销装修项目,经过一番比较,他选择了广州华宁装饰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市民 沈先生:

他们说他们这个装修公司也很大,说是各方面的质保啊,包括施工的各个环节,质量比较好,然后我就选择了他们。

沈先生说,去年6月,他和这家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后,公司的负责人建了个微信群,在群里安排了一位项目经理跟他对接,当时,项目经理告诉他,全部装修款为9万2千元,分三次结清,去年10月底,装潢即将结束,在项目经理的要求下,沈先生支付了最后1万1千块钱的装潢款。


|市民 沈先生:

有3000块钱,项目经理跟我说是增项,这个3000块钱是由项目经理贴给工人,我把3000块钱就给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就收了这个钱,公司也收了这个钱,也开了尾款单子给了我这边。

华宁装饰公司的这张收据显示,去年10月29号,这家公司收到了沈先生交付的8000元工程尾款,并加盖了公司公章。


沈先生说,工程结束后,为了尽快安装家电等物品,他曾多次在微信群里联系装饰公司,索要水电图、保修卡,但却得知,与他对接的项目经理跑路了。

|市民 沈先生:

项目经理因为个人的一些问题,目前公安机关也在介入这个过程,现在跟我对接的是他们一个工程部的经理,和他们镇江分公司的老板。之前项目经理给公司的一笔合同的总的报价,是超出他跟我谈的价格的。

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华宁公司负责人表示,沈先生家装潢的项目,当初项目经理报给公司的价格是9万6千元,而不是9万2千元,沈先生要想拿到水电图和保修卡,就要先补交4000元的差价,沈先生当时就提出,在装修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四期工程款,即尾款,以华宁公司财务部开出票据加盖公司财务章为准,而该公司已经给他开出了“工程尾款”的收据,就不应该要求他另外交钱。


|市民 沈先生:

这些工程都已经做完的情况下,你再叫我去交钱,你已经都开具了尾款单子,结算清楚的情况下,再叫我去补钱,我觉得就不合适了。

那事情是不是像沈先生说的一样呢?

记者随后找到了华宁装饰公司镇江分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陈先生。

|广州华宁装饰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负责人 陈先生:

他和项目经理之间有个私下交易,他就私下给了项目经理3000,(两人)就是1:3这样一个分成,项目经理拿了钱就走了,他要求公司给他开保修卡,我们没有收到尾款的话,我们不好出具这个保修卡。


陈先生表示,项目经理私下收取沈先生3000块钱,公司并不知情,虽然公司现在也认可沈先生的尾款确实是交了1万1千块钱,但是项目经理报到公司的工程款总价是9万6千元,如果沈先生要拿到水电图和保修卡,就必须把所有的费用全部结清,同时,陈先生表示,工程尾款收据并不代表工程全部结束。


|广州华宁装饰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负责人 陈先生:

你看下合同,以尾款单,和结算单为依据,他不是有尾款单了吗?尾款是交的收据,跟这个结算单不符合,我们还要进行双方核对,收据是其中之一,不单纯是一个收据。

陈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公司合同,要凭借尾款收据和工程结算单,才能证明工程结束,但是记者查阅了沈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并未发现相关条款,对于装饰公司的说法,沈先生认为,装饰公司是因为项目经理跑路,想挽回损失,才要求他补交款项。



|市民 沈先生:

没有人跟我提过什么工程结算单,而且到项目经理因为个人问题跑路之后,所以他才出了一个工程结算单的。

那么,究竟谁是谁非呢?

律师王坤在查看了沈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后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消费者必须将款项交到装饰公司指定的财务部,所以沈先生将装修款交给项目经理的行为并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既然装饰公司认可了这笔款项,那么就应该交付图纸等物品。


律师王坤:从现有合同来看,没有约定交付图纸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没有和全部款项的结清挂钩,因此,即使消费者还欠装修公司的装潢款,消费者仍有权要求装饰公司给出对应的图纸。

王坤表示,装修公司应该履行交付图纸的义务,而消费者也应该和装修公司重新对账,付清钱款。据了解,目前沈先生已经将此事反映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解,华宁装饰公司已经同意先将水电图交给沈先生,再对费用问题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