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第106个“春节”


“10,……”春节倒计时已经悄悄启动了;10天之后,就是2019年2月5日,也就是2019年的春节。


根据民俗专家们的研究,直至1914年,我国为接轨西方历法才将“元旦”定在阳历1月1日;阴历正月初一改名为“春节”。
按照这种说法,即将到来的农历己亥猪年正月初一,是1914年以来的第106个春节。
据相关资料记载,1913年7月,由当时北京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钤向袁世凯呈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 当时袁世凯只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次年起开始实行。
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改用世界上通用的公元纪年。从此,正式将公历1月1日称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

虽然我国“春节”节日的确立只有100多年,但是传统春节传统有4000多年的历史。过年的形式、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期盼团圆、祈愿吉祥、祝福美好的心愿一直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