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剛需族」只能買房租房?共有產權房了解一下?

最近,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出《關於推進共有產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房作為政策性住房,供應對象為城鎮無房家庭,面積標準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並規定承購人產權佔比不低於50%,滿5年可定向轉讓,滿10年才允許上市。


共有產權房正逐漸走入人們的視野,顧名思義,這類房子就是購房者和政府共同擁有房子的產權,從而降低了購房者的支付價格。目前,北京、南京、福州、煙臺等一二三線城市共有產權項目紛紛落地,無房一族又有了新的買房渠道。

這種新的住房保障模式,真的能托起“夾心層”市民的安居夢嗎?

原來我們知道的廉租房,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以用較低的價格租到房子。現在的共有產權房,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在某個城市你個人全年的收入在五萬元左右,是城鎮無房家庭,那就可以用比較低的價格買到房子,不過具體規定還是各地自行確定的。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買房的時候,可以按個人和政府出資的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由政府和房主平分,房主日後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並享受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



共有產權房是個人和政府一起出資的,這樣的房子是真的便宜嗎?

共有產權房的價格並不是絕對的便宜,以北京順義的某共有產權房舉例吧,周邊商品房的價格為4萬一平米,但擁有40%產權的共有產權房的平均價格是1.9萬元。所以,共有產權解決的是總價問題,而不是單價問題。

現在,政府以犧牲的土地出讓金作價,擁有房屋產權,享有升值。在房子品質不變的情況下,你購買到的房屋產權相對於以前的自住房縮水了至少30%。也就是說,房子不變,價格不變,面積不變,但產權至少是少了30%。

這也是對投機炒房者在信心上的一擊。共有產權房和房產稅的邏輯一致,當有人可以花更少的錢,跟你購買一樣品質房子的時候,就會讓炒房客對未來房價上漲的預期不再那麼強烈。不過,目前共有產權房市場總量較少,短期內也不會出現像住房租賃那樣巨大的市場空間。



另外,共有產權房是具有一定保障性的住房,也就兼具了一定的意義。一是通過政府產權的投入,變相加大個人購房槓桿,讓更多家庭完成築家的夢想。二是讓相當一部分買不起商品房但手頭上又有些餘錢的“夾心層”或者外來人口,能享有同等的教育和醫療公共資源,畢竟一線城市的學區和醫療資源都是極好的。

一個外地年輕人,從外來人員到成為一個享有完全市民權的當地人,是一個漫長又艱難的過程。買房和落戶的門檻高,教育資源、醫療資源以及社會保障的不均等,這些都是築成階層固化的高牆,讓不少心懷夢想的年輕人望牆興嘆。



共有產權房,在城市住房中打開了一個新口子,不僅給了“夾心層”一個機會,還留出了機會給非本地戶籍的流動人口,這無疑是打破社會流動固化的重要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