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19只“毛鸡”?判刑16年!广西博白一男子辩称最初想泡酒治病


近日,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嫌疑人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4万元。而引发这场牢狱之灾的是他非法售卖19只褐翅鸦鹃。


“毛鸡”,学名褐翅鸦鹃,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褐翅鸦鹃。在我国分布于浙江、福建、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南部和海南岛等地。褐翅鸦鹃是中国的重要经济鸟类资源。19世纪50-60年代,由于在广东、广西等地每年对此鸟的猎捕量过度,多达数十万只,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野外种群数量也因此锐减。
广西博白县男子阮某自称因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听人讲用“毛鸡”和蛇一起泡酒可以治风湿病。于是他就开始到村子周围的山岭上猎捕“毛鸡”,自己共捕了10只,又向他人以8元~10元/只的价格收购了9只。后来他身体患病,不宜饮酒,于是,他便拿到圩市上出售,正好被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阮某的行为因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最终以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锒铛入狱,发人警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