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懿:把不停流逝的深情写下来

作者:常立(童话作家、儿童文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鸟儿生活的地方在天空,

我们生活的地方就在这里。

——图瓦人曲开

这个荒凉而严酷的边疆之地,却同时宛如仙境般美丽而梦幻

彭懿带来的摄影图画书《驯鹿人的孩子》,与前作《巴夭人的孩子》处理着相似的题材——异乡的儿童及其生活,延续着相似的主题——童年的快乐,还有生活的艰辛;地点从"美得像天堂"的大海换作了"比北风的源头还要遥远的北方",人物从"海上的吉普赛人"变成了蒙古的查坦人,《驯鹿人的孩子》也随之成为一本与《巴夭人的孩子》不同的书,诉说着独属于它自己的心声。

读《巴夭人的孩子》时,我会盼望孩子们什么时候能够结束海上流浪的生活,而读《驯鹿人的孩子》时,却会担忧孩子们无法延续这种随着驯鹿迁徙的生活,为什么会如此呢?我想是因为我在书中听到了这三句心声。

骑在驯鹿身上的5岁驯鹿人小男孩托克寻,他也是本书的主人公

"这里是我的家"

这句话其实来自《巴夭人的孩子》,《驯鹿人的孩子》中的托可寻不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们是跟随驯鹿一起迁徙的游牧民。"驯鹿人的孩子在帐篷中出生,哪里有驯鹿食用的地衣,他们就迁徙到哪里,没有固定的房子——像我们所拥有的一样,但他们并非没有家。

驯鹿人的一户人家就住这样的一顶帐篷

帐篷内也自是别有一番天地

有驯鹿的地方,就有驯鹿人的家。他们喝驯鹿的奶,吃驯鹿奶做的奶酪,骑驯鹿出行,与驯鹿相依为命;有亲人的地方,就有驯鹿人的家。"我们这个部落有五户人家","我们都是亲戚";有天地的地方,就有驯鹿人的家。他们在蒙古北部的极寒之地游牧,蓝天之下,冻土之上,穿梭于针叶林中。

一个现代人,可以有一百种理由来说明现代文明的优越性,可以有一百种理由来劝说查坦人扬弃已经传承了三千年的古老文明。但是一个查坦人会说什么呢?

当仙女卡吕普索问思乡的奥德修斯:"你真的这么爱珀涅罗珀?你爱她比爱我还多?她真的比我美吗?"奥德修斯回答:"不。你是一位女神,你在任何方面都远胜过珀涅罗珀。但珀涅罗珀是我的妻、我的故乡、我的生命。"

骑着驯鹿,行走于蓝天之下,冻土苔原之上的驯鹿人

我想,这就是查坦人的答案。和奥德修斯必须重返故乡伊萨卡才能做回自己一样,查坦人必须选择和驯鹿一起迁徙流浪,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去往何方。因此,托可寻在最后说:"念完书,我还会再回来。我要像爸爸那样,当一个最棒的驯鹿人。"

"这是我爸爸"

《驯鹿人的孩子》的文字中,"我"出现了56次,"驯鹿"出现了43次,考虑到这本书的叙事主题和第一人称叙事方式,"我"和"驯鹿"的频频出现不足为奇,而"爸爸"是出现频率第3高的词,一共出现了19次。

小男孩托克寻和他的爸爸

爸爸告诉孩子驯鹿人的历史、生活的经验、驯鹿的习性、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告诉孩子代代相传的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就像古代罗马人的父亲把孩子高高举向天空一样,查坦人的父亲让孩子坐上驯鹿的脊背,用仪式性的言传身教完成了价值观的传递——"驯鹿 不怕冷,我们驯鹿人就不能怕冷。"

在人类绵延已久的家庭文化中,孩子对父亲有着双重的要求,一方面要求父亲对内(对孩子)充满慈爱,一方面要求父亲对外(对敌人)勇猛坚强,相应地,孩子对父亲也会产生双重的认同——父亲既是爱护家庭的善人,又是战胜困境的勇士。在工业文明快速发展以来的现代家庭中,技术日新月异,工作频繁更迭,没有谁的旧经验能够应付新生活,孩子对父亲的第二重认同越来越难以达成。

爸爸赶着驼鹿,到远处的针叶林中砍倒大树,驼回了一家人日常所需的木材。托克寻赶忙迎了上去,接过爸爸手中

幸运的是,托可寻的爸爸在远离人烟的极寒之地仍然无所不能——放牧、叉鱼、做猎枪、"找回来六头驯鹿",托可寻仍然可以从父亲那里习得受用终生的经验与智慧,他仍然可以充满自豪地向世界宣告:"这是我爸爸","爸爸真厉害"。

"这是我的故事"

然而,现代文明也在逐渐进驻和影响驯鹿人的生活,中国东北的使鹿鄂温克部落的驯鹿传统已经凋零殆尽,蒙古查坦人也受到人口外移、鹿群锐减和经济困境的冲击,彭懿在这本书的文字中用对比手法多次流露出对这种状况的担心——

我们这个部落有五户人家。……是最大的驯鹿人部落。

新出生的小鹿有十几头。新出生的宝宝却只有一个。

要是没有新出生的小鹿,驯鹿的数量就会一年比一年少。少到最后,驯鹿人的部落就消失了。那,要是没有新出生的宝宝呢……

托可寻长大了,还会回去做一个驯鹿人吗?如果他想,那时这种生活方式还会存在吗?如果他不想,他可以卸下三千年的传统、不做驯鹿人吗?而他又能否适应飞速变化的新生活呢?……

没有显而易见的答案。

夕阳下的驯鹿群,看上去美丽而又伤感

迁徙前一天,望着远山的小男孩托克寻和他的驯鹿"鹰"。这或许将是他最后一次回望这片远山、这条溪流。

彭懿做的事情是,把这行将消逝的人、生活、文明拍摄下来,因为"当一场伟大的历险完成后,不应将它隐藏起来,任它无声无息消逝"(品达语),把这不停流逝的时间、笑容、深情写下来,因为"写下就是永恒"(佩索阿语)。

这就是艺术应该完成的事,艺术借此平衡了人类的生活。一个时代越是缺少自然的美、社会的正义、对孩子的爱,艺术就越是会发出对美、正义和爱的呼唤。戈达尔说这是一个手太多而心太少的时代,至少我们可以这样说,在这个时代,《驯鹿人的孩子》走心了。

靠在驯鹿身上沉沉睡去的驯鹿人小男孩,他的梦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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