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辞退获赔几十万,而你为何只有几千块?

前几天,本头条号根据案例整理发布了一篇《男子旷工被开除,公司反赔偿37万》

的文章,遭到了部分网友质疑。

总结了一下,该部分网友的基本观点是“辞退还倒赔几十万,没根据”。为了统一答疑解惑,结合相关法律,释明下为什么有的人被辞退获赔几十万,而有的人只有几千块?(附计算公式)

一、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的区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法定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包括私企)一次性给劳动者的补助。

而经济赔偿,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给予劳动者的赔偿。

也就是说,在法定条件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则要支付经济赔偿。

二、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的支付标准

1、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规定见下文),经济补偿标准与工作年限和工资直接挂钩,工作满1年算1个月工资,满2年算2个月工资计算...以此类推。不满一年时,未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6个月到1年的,按1年算,也就是1个月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是: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对应月数X工资

但是,这种情况针对高收入群体也有例外情形。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此时封顶金额为12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的2倍。

具体计算公式是:经济赔偿=经济补偿X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什么是工资

工资并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还包含绩效、津贴等。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工资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

所以,为什么有的人被辞退获赔几十万,而有的人只有几千块、几万?

下面以本人所在的广州市为例举例说明,根据网上数据显示,上一年度广州平均月薪是7210元,如果小明在某单位干了10年,被辞退前工资月平均收入为20000元这个月均收入标准没有超过上一年度的3倍(21630元)。

那么,小明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10X20000=20万,经济赔偿就是40万元

但是,如果小明只干了2年,工资只有3000元,那他的经济补偿金额=2X3000=6千经济赔偿就是1.2万

当然,以上所有前提都是存在劳动关系(区别个人用工等的劳务关系),且符合法定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条件才有

所以,看完这个你还要质疑,那我也没有办法了,只能说工资限制了我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