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看過一篇文章,裡面說:再忙,也要先結婚。 那對情侶,女孩子想要結婚,但是男孩子想多掙點錢穩定後再說。 女孩子說她可以從22歲等到27歲,但是沒辦法從27歲再等到32歲。 她常常會想,他是不是願意娶自己呢。 大概很多人都和她們一樣,面對心愛的人,從來不懼怕等待,卻害怕沒有盡頭的等待。
記得在我們老家,有個外地的姑娘,偶爾會在路上碰見她抱著孩子在散步,就互相點頭打個招呼。 本來我以為她是明媒正娶回來的媳婦,後來聽家裡人說,她和她的男友根本沒有領證。 原來當初她和男友在一起時,兩個人都還年輕,不過二十出頭,只是戀愛。 男友說不上多麼喜歡她,反正就勉強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這戀愛一談就是好幾年。 後來意外懷孕了,男友才不得不考慮起他們的以後。 跟家裡人商量之後,他們覺得孩子還是得生,姑娘呢也一起接到家裡來。 當然僅僅只是把人接回來了,什麼儀式也沒有,除了她是孩子的母親。 本來以為生完孩子會去領證辦酒結婚,結果孩子已經會跑了,她還是個沒名分的人。 “那為什麼她還要留在這裡呢?”我開口問。 “不留這裡,她還能去哪兒?都快30了,又生了孩子,出去也怕找不到什麼好人家,就只能繼續在這裡待著了。” 這一句話砸得我心口有些難受。 很多人以為等著千帆過盡,會苦盡甘來,但有時候現實那麼殘忍,等來的只是又一次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