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的好处真的太多了,有野菜野果,空气好、物价低,食品安全又放心。城里人买肉买菜还嫌不放心,乡下人吃着自家的蔬菜和土鸡,还能上山打打野味解解馋,野兔啊,麻雀之类的。 但是,这几种农村野味在好几十年前,经常在冬天出现在农民的餐桌上,但是很多农民不清楚,这些“野味”早就不能打了!这些“老一套”现在在我国早就行不通了!并且稍不注意,咱们都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
一、野鸡。野鸡又叫山鸡、雉鸡,还有地方叫做七彩锦鸡,它是我国古代皇家的专属贡品。不仅营养价值丰富,其别具一格的羽毛还可以做成多种工艺品。以前经常有农民捕猎野生锦鸡,但是现在国家规定只有人工养殖的野鸡才可以食用,捕猎野生野鸡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