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考試全科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必備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專業
學歷
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
最低工作時間
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
(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中專
7
2010年
大專
5
2012年
本科
3
2014年
研究生
1
2016年
博士
不限
不限
免考條件
必備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專業
學歷
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
最低工作時間
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
中專
20
1997年
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
大專及以上
15
2002年
說明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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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考試免試報名條件
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3、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4、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5、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如何報考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根據人事部相關文件,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在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並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