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究竟是什麼?五華民政告訴你

2016年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1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距今已走過第二個年頭。2018年9月5日是我國第三個“中華慈善日”,主題是“慈善聚焦精準扶貧,攜手共創美好生活”,值此慈善日之際,五華民政帶您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瞭解慈善的相關內容。

什麼是慈善?

很多人可能以為只有捐財捐物才是慈善,殊不知慈善是個很廣泛的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表述,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願開展:

1.扶貧、濟困;

2.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

3.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

4.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

5.防治汙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等多種公益活動。

也就是說,慈善不僅僅是“捐”,還有“助”。舉例來說,學校或社區的志願者定期到兒童福利院看望、陪伴兒童,或是企事業單位為殘疾人捐助器材,這些都是慈善。慈善並不是“財大氣粗”的人才可以做的事,而是人人皆可參與的事。無論能力大小,有做公益活動之心,並付諸於行動,都是慈善。

慈善究竟是什麼?五華民政告訴你

為什麼說慈善與扶貧息息相關?

今年“中華慈善日”的主題是“慈善聚焦精準扶貧,攜手共創美好生活”,那為什麼說慈善與扶貧息息相關呢?前文已說過,慈善不僅僅指提供物質上的幫助,還包括其他形式的志願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將扶貧濟困放在突出位置,目的就在於要突出鼓勵和支持扶貧濟困的慈善活動,通過立法將更多的慈善資源引導、匯聚到扶貧濟困這一重點領域。發展慈善事業,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可以有利於廣泛匯聚社會幫扶資源,形成大扶貧的格局,因此,慈善事業是脫貧攻堅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慈善捐贈一定要經過慈善組織嗎?

慈善捐贈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基於慈善目的,自願、無償贈與財產的活動。捐贈人可以通過慈善組織捐贈,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贈。

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捐贈財產包括貨幣、實物、房屋、有價證券、股權、知識產權等有形和無形財產。慈善組織接受捐贈,應當向捐贈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捐贈票據。捐贈票據應當載明捐贈人、捐贈財產的種類及數量、慈善組織名稱和經辦人姓名、票據日期等。捐贈人匿名或者放棄接受捐贈票據的,慈善組織應當做好相關記錄。慈善組織接受捐贈,捐贈人要求籤訂書面捐贈協議的,慈善組織應當與捐贈人簽訂書面捐贈協議。

網絡上經常見到各類號召捐助的信息,

這些信息誰可以發?

網絡上常見的號召捐助信息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為發起者的信息,一種是慈善組織為發起者的信息。如果個人為發起者,且捐助對象為發起者本人或近親屬,這種行為是個人求助行為,不被法律禁止。如果發起者非捐助對象或其近親屬,則存在非法募捐的嫌疑。

慈善組織在網上號召捐助的,是慈善募捐的一種方式。但要注意的是,慈善募捐有相對嚴格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開展公開募捐,可以採取:

(1)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

(2)舉辦面向社會公眾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

(3)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佈募捐信息等募捐方式。

要注意的是,慈善組織採取第(1)、(2)種方式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管轄區域內進行,確有必要在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管轄區域外進行的,應當報其開展募捐活動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佈募捐信息,並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信息。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應當對利用其平臺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的登記證書、公開募捐資格證書進行驗證。

捐贈人可以查看捐款的使用情況嗎?

慈善究竟是什麼?五華民政告訴你

捐贈分為捐贈人直接向受益人捐贈和通過慈善組織捐贈兩種方式進行,因此,捐贈人能否查看捐款的使用情況也分為兩種。其一,捐贈人直接贈與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受益人如何使用捐款是不受法律所約束的。其二,捐贈人通過慈善組織捐贈,在這種情況下,捐贈人有權查詢、複製其捐贈財產管理使用的有關資料,慈善組織應當及時主動向捐贈人反饋有關情況。

捐獻人可以終止捐助嗎?

前段時間的某明星“詐捐門”引起廣泛熱議,有網友討論認為“我自己的錢想捐就捐,不捐就不捐”,那麼,真的是這樣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或捐贈財產用於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的,若存在捐贈人違反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的情況,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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