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連雲港市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124人公告

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市屬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連雲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4名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雲港市2021年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雲港黨建網(http://www.lygdj.gov.cn)、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雲港市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rsj.lyg.gov.cn/hrzxzx/lygrsks/lygrsks.html)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週歲以下、18週歲以上(即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週歲;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寫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並審核。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並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九)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週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1年8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資格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原則上不低於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辦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採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照片上傳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bm.rsj.lyg.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2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3日16: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3月16日-3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1年3月16日-3月24日每天的09:00-17: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5日12:00。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聯繫,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政策諮詢電話:

連雲港市紀委監委:0518-85801778;

中共連雲港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0518-85804245;

中共連雲港市委黨校:0518-81088813;

連雲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0518-85804636;

連雲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87;

連雲港市科學技術局:0518-85802969;

連雲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0518-85811227;

連雲港市民政局:0518-85573880;

連雲港市財政局:0518-85520604;

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0518-85521732;

連雲港市城市管理局:0518-85501629;

連雲港市交通運輸局:0518-85817241;

連雲港市水利局:0518-80826021;

連雲港市商務局:0518-85825715;

連雲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0518-85681857;

連雲港市應急管理局:0518-85825488;

連雲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518-85681160;

連雲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0518-85815066;

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連雲港開放大學:0518-85820305;

江蘇省連雲港工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0518-85987050;

連雲港職業技術學院:0518-85985567;

連雲港市總工會:0518-85400643;

連雲港市民族宗教事務局:0518-85831012;

連雲港市政府外事辦公室:0518-85815445;

連雲港市雲臺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0518-85720076;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範區(連雲港徐圩新區)管理委員會:0518-82256003。

考務技術諮詢:0518-85826670(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打印准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繫方式見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政策諮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後一週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連雲港市人事考試中心(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19-5號2區210室)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上打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4月14-16日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准考證。打印准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連雲港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繫,聯繫電話:0518-85826670。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進一步諮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3月26日0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後,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統一公佈,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等親屬關係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明確應當迴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佈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部分崗位加試技能測試。

筆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技能測試原則上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組織(詳見《崗位表》)。

(二)統一筆試

1.筆試科目

各崗位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根據崗位類別分別確定,其中: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詳見《崗位表》中“崗位類別”。

筆試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我市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按省統一安排,提前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另行補充公告,請報名成功者及時關注,並按補充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准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筆試地點:連雲港市(具體地點見准考證)。

3.應聘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於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並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佩戴口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於37.3℃,並無乾咳等異常症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的50%。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雲港市人事考試服務平臺公佈,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複審

1.筆試閱卷結束後,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併參加);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5: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併參加)。

2.資格複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

3.請進入資格複審範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佈後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繫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並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複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網站公佈(具體網址詳見附件4)。

(四)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技能測試總分的60%。技能測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於技能測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由組織技能測試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在其門戶網站公佈。

(五)面試

1.無技能測試的,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摺合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併參加)。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及排名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佈,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佈後不再遞補。

2.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無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有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

六、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並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同意後,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1.連雲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812586。

2.中共連雲港市委組織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舉報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0518-85812083、0518-85837832(傳真);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處:0518-85826961。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連雲港市2021年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3.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x

4.連雲港市2021年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網站.xlsx

中共連雲港市委組織部

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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