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深圳市龍崗區公開選調公務員34名公告(面向全國)

深圳市龍崗區2019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深圳市市外公務員轉任暫行規定》及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有關規定,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我區幹部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及職位

深圳市內、外各級機關(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公務員具體範圍及職位詳見《深圳市龍崗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年齡要求

最高年齡為30週歲(1988年5月31日以後出生,具體要求以附件職位表為準);

(二)學歷學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院校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雙一流”高校的優先,具體要求以附件職位表為準)。

(三)其他要求

1.現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具體以職位表要求為準);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沒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或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

報名以中國郵政EMS郵寄材料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6月4日(以郵局寄出郵戳時間為準)。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的《深圳市龍崗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任現職級文件(或任現職級幹部任免審批表)複印件;

3.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的材料。

郵寄報名後,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各選調單位指定郵箱(詳見選調職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須對本人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單位將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篩選,原則上按照各職位擬選調人數與筆試人數不低於1:5的比例,從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畢業院校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雙一流”高校的優先)。通過資格初審者不足選調名額5倍的,選調單位視情況決定是否減少選調名額或取消該選調職位。

4.郵寄地址:詳見選調職位表(附件1)。

(二)現場資格審查

考試前,將組織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需攜帶以下資料:

1.《深圳市龍崗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材料需驗原件。

經資格複審合格者,發放考試通知書。

(三)考試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等。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計算。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選調單位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工作。考察時考察對象需提交《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意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現實表現鑑定及政審意見。

(五)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由選調單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安排在深圳或體檢對象所在市級醫院或三甲醫院進行(由選調單位確定具體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所需費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確定選調人選

綜合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四、有關說明

(一)資格條件時間均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二)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並由其個人承擔一切後果。

(三)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且報考者現任職務職級不得低於所報考職位職級,如報考者現任職務職級高於所報考職位職級,則本人須書面承諾放棄原職級後方可報考,擬任人選的職務職級以選調職位表為準。跨職類報考者需符合我市跨職類轉任相關規定。

(四)報考人員職務層次的取得與國家法規、政策不符的,不得參與本次選調。

(五)如有需要,獲選調的公務員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規定申請人才住房。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組織部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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