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擴大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保障範圍

隴南市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擴大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保障範圍

為進一步做好睏難群眾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按照國家、省發展改革委有關通知精神,市發改委會同市民政、財政、人社、退役軍人、統計、國家統計局隴南調查隊等七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擴大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保障範圍。重點措施包括:以現行聯動機制測算的補貼標準為基礎,階段性提高每月價格臨時補貼標準1倍;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納入聯動機制保障範圍,執行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同時,明確增支資金保障渠道,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提高補貼標準的增支資金和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範圍的增支資金,由中央財政通過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補助80%;其餘增支資金,按原發放補貼資金渠道予以保障。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增支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國家統計局甘肅調查總隊測算出的3月份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標發放標準,市民政、人社、財政、退役軍人局等行業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在錨定價格指數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組織發放到位,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