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同一地點、同一時段、男子間隔45天二次酒駕被同一名交警查獲!

“緣分”!同一地點、同一時段、男子間隔45天二次酒駕被同一名交警查獲!

4月20日21:00左右,鹽山交警千童中隊民警在 283省道鹽山千童路段設卡查酒駕。

“緣分”!同一地點、同一時段、男子間隔45天二次酒駕被同一名交警查獲!

行動剛剛開始,一灰色麵包車就緩慢地停在離酒駕卡點十米的位置,對此,民警立刻上前將駕駛員控制。民警一看駕駛員相貌,覺得有點眼熟,仔細一問得知原來是在3月5日,駕駛員王某也是在這個地方被查過一次酒駕,當時酒駕測試結果為62mg/100ml。

“緣分”!同一地點、同一時段、男子間隔45天二次酒駕被同一名交警查獲!

同一個地點,同一時間,恰好當時參與查酒行動的民警正是今天這幾位民警。隨即,民警對王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58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對此,民警開據了強制扣留憑證,暫扣了王某所駕駛的機動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王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被處予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駕照滿兩年後,方可重新申請駕駛證。

鹽山交警溫馨提醒

“緣分”!同一地點、同一時段、男子間隔45天二次酒駕被同一名交警查獲!

酒駕一旦被查處,違法行為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後,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而對於“二次酒駕”,根據相關法規,駕駛人將被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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