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副市長劉衛東泰山自縊 警方認定符合自殺特徵

新京報快訊(記者林斐然 盧通 實習生陳維城)12月8日下午,中共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長劉衛東同志在泰山景區內自縊身亡。今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泰安市公安局證實此事,警方稱經現場初步勘查認定,符合自殺特徵。

今天下午15點49分,山東省泰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泰安公安”也發佈消息稱,12月8日下午,泰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警,中共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長劉衛東同志自縊身亡。經現場初步勘查認定,符合自殺特徵。

下午16時20分,新京報記者訪問泰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市長專頁”一欄中仍可以看到“劉衛東”名字,但點擊名字網頁已無法點開。10分鐘後,新京報記者再次訪問泰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站已無法打開。

公開資料顯示,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2年11月入黨,中共山東省委黨校在職幹部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其仕途自肥城縣起步,未脫離過泰安。2010年12月起任泰安市委常委,2012年2月開始擔任副市長一職,生前主要負責當地應急管理、公安、民政、司法、信訪等方面工作。其中,旅遊和泰山管理方面亦屬於其工作範疇。

泰安一曾與劉有過交集的處級官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傳聞劉衛東自縊地點為普照寺,醫療部門曾趕赴現場,但搶救無效。

目前,泰安市官方尚未披露劉衛東自殺動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