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2個月,我享受了兩性關係的愉悅,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隨著現在婚姻觀念變化越來越大,人們的思想也逐漸從原有的保守變得開放起來,要知道在以前,沒有結婚或者說沒有訂婚之前如果就同居住在一起,或者女方搬到男方的家裡住,是會被男方的家人看輕的。

隨著時代的變化,婚前的同居現象似乎越來越普遍,更多的人也開始見多不怪了,那麼婚前同居到底有哪些優點和缺點呢?我們如何正確的去看待周圍人在婚前選擇同居呢?當自己選擇和在乎的另一半在婚前同居時,我們應該需要注意什麼呢?

婚前同居2個月,我享受了兩性關係的愉悅,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小玉和小陽是一對在網上認識,並且順利奔現的情侶,兩人從相識到相戀只用了一個月不到的時間,為了有利於兩人日後的感情發展,小陽認為,作為一個男人,應該去主動付出,所以選擇去了女方的城市,就在確定兩人關係之後,小陽決定在小玉的城市租個房子,準備遇到合適的工作就安穩的待在小玉的城市裡。

如果生活一直都朝著我們預想的軌道前進,可能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的問題了吧!隨著小陽的到來,小玉和小陽的感情也迅速升溫,兩人在確定關係不久後就搬在一起住了,或許是都太在乎對方,又或許都渴望能走進婚姻,急著結束原有的單身生活,所以他們選擇了在婚前同居,當住在一起不到一個月時小玉就發現自己懷孕了。

婚前同居2個月,我享受了兩性關係的愉悅,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由於從認識到懷孕才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導致雙方並不瞭解對方,而又在這時候來了個孩子,讓小玉心情變得異常複雜,經過前一個多月的瞭解,小玉開始思考這個男人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結婚對象了,或許當我們對一個人瞭解的越來越多時就會發現,對方也是有很多缺點的,當我們意識到對方的缺點自己無法接受的時候,就會不自覺的想離開對方。

婚前同居2個月,我享受了兩性關係的愉悅,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在沒有發現懷孕的時候,小陽就一直沒有上班找工作,給小玉的感覺是這個男人有點不靠譜、沒有上進心,所以因為小陽不想工作的這件事就吵過幾次架。

而這個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時,卻又發現自己懷孕了,小玉一邊惱火的同時一邊也希望可以對這個孩子負責,經過深思熟慮,小玉最終決定打掉孩子和小陽分手。

在這段感情裡並沒有因為過早的同居在一起就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反而因為一時的衝動和過早的同居生活讓一方瞭解到對方的缺點後無法接受,最終選擇了打掉孩子,來結束這段,來的快去的也快的閃電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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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需要注意什麼?

婚前同居最好在足夠了解對方的前提下進行,只有當你瞭解到一個人的興趣愛好、行為習慣、以及三觀是否相符的情況下,才能知道對方,是不是那個可以和自己牽手走到最後的人。

如果在還沒有足夠了解的情況下,冒然的選擇同居住在一起,一旦發現懷孕,兩個人的處境將會非常的被動。

就算因為懷孕而走入婚姻,也會為以後的婚姻生活埋下很多的隱患,如果不幸分手,對於女方而言往往要付出很多的代價,最終對兩個人來說都是一種,難以忘記的痛苦回憶。

婚前同居2個月,我享受了兩性關係的愉悅,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什麼情況下最適合婚前同居?

除了以上說的當彼此足夠了解的情況下,選擇婚前同居適合以外,還有一種情況也很適合在婚前同居住在一起,那就是在訂婚以後,也就是結婚之前,訂婚以後同居可以讓彼此更加了解對方,同時也能讓兩個人在結婚之前提前感受一下婚後的生活會是什麼樣的,雖然訂婚以後同居在一起,分手後也會痛苦,但是和結婚以後選擇離婚來說,這種損失與傷害簡直就不值得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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