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in談保險] 買了多份重疾險,可以同時理賠麼?

[Colin談保險] 買了多份重疾險,可以同時理賠麼?

很多朋友在諮詢重疾險的時候都會問:

  • 我在內地已經買了重疾險,如果再次購買可以同時理賠麼?
  • 我的公司已經給我配備了重疾險,我自己買商業保險有影響麼?
  • 理賠額度方面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本文就來回答這些問題。


對於重疾險來說,由於是“定額給付”形式的理賠,因此多份保險可以同時理賠。

包括但不限於:

  • 在同一個國家或地區購買的重疾險產品;
  • 在不同國家或地區購買的重疾險產品。

如果符合重疾險理賠的相關疾病定義或者理賠要求,都可以同時發起理賠。

對於大家來說,最為熟悉的例子就是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都投保了重疾產品;如果日後不幸發生了重疾或者身故理賠,都可以同時理賠,互相不干擾。

一般地,理賠的時候,需要以下文件(而不同產品的理賠需求有所不同,具體請參考各個產品的理賠手冊):

1、重疾理賠

重疾理賠(包括重症、輕症等)需要2個文件:

  • 危疾理賠申請書:理賠的時候,再從保險公司網站下載,並填寫相關的內容。需要醫生簽字及醫院蓋章。如果在中國內地發起理賠,必須是由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一般為各個地級市的三甲醫院。如果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發起理賠,只需要政府註冊的醫院都可以。
  • 其他病況證明文件:複印件即可。

2、身故理賠

身故理賠需要4個文件:

  • 身故理賠申請書:注意,這是由索償人,一般為受益人填寫的。
  • 死亡證明書正本;
  • 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受益人和受保人的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對於重疾理賠而言,除了《理賠申請書》需要正本,其他病況說明文件,只需要複印件就可以了。因此對於在不同保險公司購買的重疾險產品,可以同時理賠。

不過,需要特別留意的就是投保時的保額限制

對於重疾險來說,在同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投保額設有上限。例如香港地區對於內地人士投保重疾險的一般限額為50萬美元的基本保額,且不同的保險公司需要合併計算。如果超過這個額度,投保的時候需要進行財務核保。只有經過保險公司批核的超高額度才會生效。


此外,一般而言發生了重疾理賠的時候,受保人或者保單持有人一定會申請理賠。不過亦有部分朋友可能覺得自己持有多份重疾險,並不需要一次性理賠這麼多而選擇部分產品不理賠。

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的。

由於香港的重疾險產品自帶分紅且後期分紅收益較高(可達年化5%-6%),所以有少部分朋友可能會有如此選擇。不過絕大多數情況下,直接理賠還是最好的選擇。

不過需要留意的就是:重疾險的理賠申請,需要在指定病況發生後的180天之內提出,逾期則這一份重疾險會繼續生效。

總而言之,重疾險是定額給付型理賠產品,支持多張保單同時理賠。大家在投保的時候就應當留意到這一點。

本文首發於知乎專欄,為同作者原創內容,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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