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源受汙染引發糾紛 人民調解及時定紛止爭

飲用水源受汙染引發糾紛 人民調解及時定紛止爭

2018年6月25日,蒼梧縣司法局沙頭司法所聯合沙頭鎮政府、綜治辦成功調解一起因飲用水水源遭受汙染而引起的糾紛。

2018年6月15日,沙頭鎮橫江村村思賢組村民龍某一行(約10人)來到沙頭司法所,稱沙頭鎮某生態農業合作社在其飲用水源頭上游搞開發,對其飲水源頭造成汙染,致使其組村民無法正常飲用乾淨的自來水,經由村委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無果,請求由司法所出面調解。

沙頭司法所工作人員先安撫好來訪人員的情緒,再與他們進行詳細的談話,瞭解事情的起因以及其主張和訴求。經瞭解,該生態農業合作社欲在沙頭鎮橫江村維衝、玉壽塘的自留山地開發水果種植及水產養殖業,而這一地方恰好是橫江村思賢組的飲用水源所在地的上游,現飲用水水源已受到嚴重汙染,以前甘甜的泉水現變成了黃泥水。種植水果後,還有可能會受到化肥農藥等殘留毒害,對村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來訪人員要求:1、生態農業合作社不得以任何方式汙染飲用水源,要求其儲水山塘出水口處修建一條排汙渠,並打好三面光,汙水不得進入改組飲用水源頭;2、在飲用水源地內,限制和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的農藥、化肥,杜絕垃圾和有害物的堆放,防止水源受到汙染;3、禁止從事種植、放養畜禽和漁業養殖活動。在瞭解龍某等人的訴求之後,沙頭司法所與該生態農業合作社的負責人取得了聯繫,生態農業合作社負責人對其合作社在思賢片飲用水源頭上游開發水果種植及水產養殖業一事予以承認,其認為開發水果種植及水產養殖業也是本著為橫江村村民謀福利這一宗旨,對思賢組村民的飲用水水源造成汙染也實屬無奈。

在充分了解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後,經過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電話和組織雙方人員進行當面調解,雙方當事人意見基本達成一致的基礎上,6月25日,沙頭司法所工作人員再次組織雙方人員到鎮綜治辦進行調解,司法所工作人員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民法通則》中涉及的條款及當前我國的生態環保攻堅戰等知識進行了講解,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法治宣傳教育。並提出了兩個調解方案:1、生態農業合作社的排汙渠改道,避開思賢組村民的飲用水水源源頭;2、在儲水山塘塘尾進行排汙,並建一個沉沙池,安裝好排汙管,避開思賢組水源源頭的取水點。經過沙頭司法所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接受司法所提出的第2個調解方案。至此,一起飲用水水源遭受汙染而引起的糾紛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及時調解平息因生態環境問題而產生的民間糾紛,為群眾提供專業、優質的法律服務,是蒼梧縣司法局充分發揮職能履行職責促進生態環保攻堅戰的一種很好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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