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歸盜墓,摸金歸摸金,但這樣東西得留下,摸金校尉也不能拿!

"盜"說的就是一種不光明磊落的一種行為,而"盜墓"就是用,不正當,不光彩的手段挖取別人的墳墓,拿走一些值錢的東西。盜墓這種不光彩的行為一直從古代綿延至今,到現在還有一些人在做這種違背道德的事情。我們中國有一個習俗是入土為安,而想要那些死去的人在另一個世界過著好的生活,就要準備一些值錢的東西隨著他們入葬。身份越尊貴隨葬品就越多。從而,就產生了一種不光彩的職業"盜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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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別人的墳墓還能當官,想想就可笑的這個行為來自曹操,是他創造了官盜。用另一種話說就是挖開那些前人的墳墓,把那些值錢的東西拿來充足自己的軍隊。還為此在隊內專門設置了"摸金校尉"這個職位。在當時,這種違背道德的官盜行為受到嚴打,抓住就要嚴格懲罰。如果盜取了皇墓,就要當做謀逆一樣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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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人都抱著發財的心理想法,全都把官府立下的規矩不當做一回事。所以,又出現另一種行為:"私盜"。這種行為比官盜更加可氣,私盜者不管墳墓是什麼門戶,只要是墳墓裡有好東西,值錢的東西,他們全都拿走,不留一點。就連當時的劉邦和李世民的墓也被他們翻了個遍,他們的行為真的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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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們盜墓者之間也有一個規矩,就是皇室墓裡的玉器不能拿,其他都可以拿。他們之所以不拿皇室墓裡的玉器是因為:玉器在當時代表的身份尊貴,只有帝王皇室的人才擁有,一般的官人們都沒有。就算他們拿了也沒人敢買,而他們也不想惹事生非,拿著一塊燙手的山芋。為了不讓自己牽扯到不必要的麻煩當中,他們從來不拿玉器。但是金器就不同了,他們可以進行第二次打磨,銷售的時候也沒人能看出來是皇室的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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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現在,盜墓者還存在著,早前立下的規矩也都沒了,挖到什麼拿什麼,想方設法的賣出去。盜墓者的行為是不光彩的,令人可氣的,他們的行為給歷史學家的研究帶來了難題,破壞了歷史文物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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