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乘務體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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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航總局第101號令CCAR-67FS《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67.17條〔體檢合格證的適用範圍〕規定:
  
  乘務員在履行職責時必須持有Ⅳa級體檢合格證;航空安全員執照申請人在申請執照時或執照持有人在行使執照權利時,必須持有Ⅳb級體檢合格證。
  


  
  F分部 Ⅳ級體檢合格證的醫學標準
    67.401〔適用性〕
    Ⅳa級體檢合格證申請人符合本規則67.403至67.415(a)(b)、67.417至67.435(a)的規定,方可取得Ⅳa級體檢合格證。
    Ⅳb級體檢合格證申請人符合本規則67.403至415(a)(c)、417至433和435(b)的規定,方可取得Ⅳb級體檢合格證。
    67.403〔一般條件〕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可能影響其行使執照權利或可能因行使執照權利而加重的疾病或功能障礙:
    (1)心理品質不良;
    (2)先天性或後天獲得性功能異常;
    (3)可能造成失能的活動性、隱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
    (4)創傷、損傷或手術後遺症;
    (5)使用處方或非處方藥物而造成的身體不良影響或不良反應。
    67.405〔精神科〕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精神疾病的明確病史或臨床診斷:
    (1)精神病;
    (2)物質依賴或物質濫用;
    (3)人格障礙;
    (4)精神異常或嚴重的神經症。
    67.407〔神經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神經系統疾病的明確病史或臨床診斷:

    (1)癲癇;
    (2)原因不明或難以預防的意識障礙;
    (3)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顱腦損傷及其併發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
    67.409〔循環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循環系統疾病的明確病史或臨床診斷:
    (1)心肌梗塞;
    (2)心絞痛;
    (3)冠心病;
    (4)嚴重的心律失常;
    (5)心臟瓣膜置換;
    (6)永久性心臟起搏器植入;
    (7)心臟移植;
    (8)收縮壓持續超過155毫米汞柱(mmHg),或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汞柱(mmHg);
    (9)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循環系統疾病。
    67.411〔呼吸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呼吸系統疾病或功能障礙:
    (1)活動性肺結核;
    (2)反覆發作的自發性氣胸;
    (3)胸部縱膈或胸膜的活動性疾病;
    (4)影響高空呼吸功能的胸廓塌陷或胸部手術後遺症;
    (5)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呼吸系統疾病、創傷或手術後遺症。

    67.413〔消化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消化系統疾病或臨床診斷:
    (1)可能導致失能的疝;
    (2)消化性潰瘍及其併發症;
    (3)可能導致失能的膽道系統結石;本文轉自 空姐網
    (4)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消化系統疾病或手術後遺症。
    67.415〔傳染病〕
    (a)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傳染病或臨床診斷:
    (1)病毒性肝炎;
    (2)梅毒;
    (3)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徵(AIDS);
    (4)痢疾;
    (5)傷寒;
    (6)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陽性;
    (7)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或他人健康的傳染性疾病。
    (b)取得Ⅳa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及其他消化道傳染病的病原學檢查陽性。
    (c)取得Ⅳb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伴有乙型肝炎e抗原陽性。
    67.417〔代謝、免疫及內分泌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需用藥物控制的糖尿病及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代謝、免疫和內分泌系統疾病。但使用不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口服降血糖藥物控制的可合格。

    67.419〔血液系統〕本文轉自 空姐網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嚴重的脾臟腫大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血液系統疾病。
    67.421〔泌尿生殖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泌尿生殖系統疾病或臨床診斷:
    (1)有症狀的泌尿系統結石;
    (2)嚴重的月經失調;
    (3)腎移植;
    (4)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泌尿生殖系統疾病、手術後遺症或功能障礙。
    67.423〔妊娠〕
    申請人妊娠期內不合格。
    67.425〔骨骼、肌肉系統〕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骨骼、關節、肌肉或肌腱的疾病、損傷、手術後遺症及功能障礙;其身高、臂長、腿長和肌力應當滿足行使執照權利的需要。
    67.427〔皮膚及其附屬器〕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的疾病。
    67.429〔耳、鼻、咽、喉及口腔〕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耳、鼻、咽、喉和口腔疾病或功能障礙:
    (1)難以治癒的耳氣壓功能不良;

    (2)前庭功能障礙;
    (3)言語或發音障礙;
    (4)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耳、鼻、咽、喉、口腔疾病或功能障礙。
    67.431〔聽力〕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進行低語音耳語聽力檢查,每耳聽力不低於5米。
    67.433〔眼及其附屬器〕
    取得Ⅳ級體檢合格證應當無下列眼及其附屬器的疾病或功能障礙:
    (1)視野異常;
    (2)色盲;
    (3)夜盲;
    (4)其他可能影響安全行使執照權利的眼及其附屬器的疾病或功能障礙。
    67.435〔視力〕
    (a)取得Ⅳa級體檢合格證每眼矯正或未矯正遠視力應當達到0.5或以上。如果僅在使用矯正鏡(眼鏡或接觸鏡)時才能滿足以上規定,在行使執照權利時,應當配戴矯正鏡,且備有一副隨時可取用的,與所戴矯正鏡度數相同的備份矯正眼鏡。本文轉自 空姐網
    (b)取得Ⅳb級體檢合格證每眼未矯正遠視力應當達到0.7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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