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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則新聞“上市高管性侵養女3年”案牽動著無數人的心,我第一時間看到也感到非常震驚、憤怒。
一個在社會上擁有如此光鮮地位的人,居然可以做出這樣道德敗壞的事。
未成年人性侵相關案件在網絡上出現的頻率很高,甚至很多受害者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不僅讓人想到孩子對於性教育的嚴重缺失,也提醒家長與學校重視性教育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性教育是孩子學習認識自己的方法,所以性教育不僅是生活教育、衛生教育、道德教育、責任教育,也是一種人格教育。
01
李某星媽媽為給孩子衝運,通過網絡媒介認識了鮑某明,鮑花了半年時間取得孩子媽媽信任,李媽媽認為他很像個爸爸,學問高,孩子交給他肯定比在自己身邊要強。
2015年,李某星獨自跟著43歲“養父”生活,剛滿14歲就被養父強行脫掉衣服,進行了性侵。
而這只是噩夢的開始,這樣的噩夢持續了3年多。
高管鮑某明聲稱養女是他“未來的妻子”,已經徵得父母同意,女孩母親也知情,到年齡就結婚,並且還買了婚戒。
一個14歲的小女生,怎麼會和一個43歲的中年油膩大叔談戀愛?
高管還有一重身份就是大律師,以“童養媳”角度來找藉口,感覺太牽強,也太不合乎情理了。
從事情一直髮酵到現在,也有人質疑母親未盡到對女孩應有的責任,為女兒找一個長期飯票。
女孩與高管的關係也比較親密,在與志願者接觸之後,依舊為對方打包早餐。
所以這裡都涉及到一個“自不自願”的問題。
如果是自願的,為什麼女孩子中途自殺過?
如果是自願的,為什麼女孩子要第2次再報警立案?
如果是自願的,為什麼代理律師說女孩已嚴重抑鬱。
有些事情沒有經歷過,就無法感同身受。
一個未滿14歲的女孩從小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嚴重缺乏父愛,突然多了一個像爸爸一樣的人去關心照她,她的內心是認可這個人。
當女孩離開母親,獨自一人與養父生活,實際上是靠養父生活,物質上的吃喝拉撒,精神上也受到對方洗腦控制,鮑某明告訴她無論做什麼都是愛她的。
當這樣的事情發生之後,一個沒有形成自我認知、自我價值觀、也嚴重缺乏性教育的女孩,只會糾結、矛盾、焦慮,更多的也是無助、絕望。
因為女孩身處的環境就如同菜板上的肉,任由人宰割。
鮑某明曾經對女孩不僅僅只有性侵,還有嚴厲的控制:房間內全程監控、社交軟件只有他一個好友、上廁所不準關門、暴力虐待與精神洗腦等等。
一個命運被別人嚴密操縱、又沒有自由的女孩,想反抗都沒有門路?
她知道自己被強暴了,都是從網上了解得來的。
她曾經做過的反抗,報過警又被撤銷,自殺過無數次,可是這些都不能喚醒一個施暴者的良知。
世界上最不能直視的是太陽和人心。深以為然。
女孩母親也是一個無知的受害者,天下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女兒?
作為一個生活在最底層的小攤攤主,同時也是一位單親媽媽,眼界和認知都不足,並且生性老實、單純,通過半年多的接觸就認為對方可信,再加上對方是高學歷高地位,以為這樣女兒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改變命運。
可是善良的母親也沒有想到有的人不過是衣冠禽獸,不過是披著羊皮的狼。
事已至此,要多給予理解與寬容,母子連心,傷害了孩子比傷害了自己更難受。
02
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由作者林奕含個人真實經歷改編而成,房思琪是一個單純美好的女孩,喜歡文學,所以也崇拜上了領居兼老師的李國華,認為李國華飽讀詩書,帶著真理光芒而來。
李國華投其所好,精心購置書架,藉助文學書籍成為道具,誘騙家長放心把孩子交給他。
李國華也深知一個長得漂亮、生活優越的女孩,自尊心很強,不會輕易說出”秘密“。
李國華把自己比作獅子,把13歲幼女房思琪作為發洩生活壓力的對象,對房思琪洗腦說這是老師對你的愛。
思琪很恐懼,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無力反抗。
她曾經暗示過父母,把自己的經歷說成別人的經歷,但是母親的反應令她心寒、無助,這女孩那麼小就那麼騷。
從此以後,思琪默默承受著折磨,為了能夠說服自己活下去,把對方的罪行理解為愛。
我當初看這本書的時候,感覺文字很單純冷豔,但是字裡行間流露出一種巨大的悲痛與蒼白。
這也是林奕含一生難以擺脫的噩夢,這本書出版後沒多久,她就在家中上吊自殺。
她出生於1991年,面容姣好,家庭優越,卻因為這次侵犯讓她患上精神病,沒能像正常人一樣完成學業,結婚生子。
惡魔李國華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定罪,至今也逍遙法外,繼續教書育人,真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惡魔打著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老師職業作為擋箭牌,這真是讓人防不勝防。
因為傳統思想的影響,家長都是談性色變,自己都沒有上過性教育課,更不可能給孩子談相關方面的事情。
有資料分析,近7成性侵未成年人都是熟人作案。
但是家長卻往往忽視了,認為孩子那麼小,可是壞人永遠不會覺得孩子那麼小。
03
記得小時候,我家住在離工廠很近的地方,有一個小家庭,父母都是工人,女兒長得很可愛。我比她大3歲,經常在一起玩。
有一次女孩拿了一把棒棒糖,很驕傲的給我說,有一個李叔叔說想她看撒尿,於是過來脫她的褲子。
然後李叔叔的指甲把她皮膚掛疼了,她就哇哇大哭起來,結果叔叔就把她抱到附近的商店,給她買了一把糖。
我那時也不怎麼懂,但是以後看到那個叔叔總覺得他就是壞人,而那個可愛的妹妹也因為工廠搬離離開了。
不知不覺我們都成家立業,每當我看到有性侵案件,總是會回想起這件事,但回想起來又有點不寒而慄。
因為那時父母工作忙,小女孩都是自己跑出去玩,施暴者往往不費吹灰之力,用很簡單的方式就可以哄騙小女孩。
而這樣的傷害可能會給女孩帶來一生的陰影。
之前看一則新聞,一位農村七旬老人用了一些小吃和幾元錢哄騙七八歲的女孩到臥室行不軌之事。
老人被告發之後,居然說問過女孩,女孩是同意了的。
這些施暴的成年人往往是利用這些未成年的無知,甚至往往僥倖的認為可以不負任何責任。
據某法援中心統計,2018年被曝光的性侵兒童案中,受害者超過750人。其中熟人作案佔210起,佔比66.25%。而受害者年齡最小的為3歲,14歲以下的佔80%,14歲到18歲的佔10·4%。
這個數據讓人咂舌,最小的才3歲,這還只是曝光了的數據。那麼小的孩子,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等到真正醒悟的時候,也無證可查。
心理學上有一個名詞叫“習得性無助”,就是受暴者長期處於被控制、被虐待的恐懼中,形成習慣性的無力、無助、絕望感,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好像看不到出口,也不相信自己可以逃出去。
除了自己要忍受這種痛苦的煎熬,又不敢輕易求助,因為很多現實的問題,比如具體怎麼維權,需要哪些證據,還要承受別人的眼光等等困難重重。
與其面對複雜的結果,還不如提前重視起來,也讓孩子健康快樂的生長。
04
家庭教育是最好的老師,作為家長應該重視起來,而不應該還是封建保守派,認為孩子長大了就無師自通了,也對孩子提出的問題進行打壓呵斥,而不是客觀事實的告知,反而也讓孩子更加好奇無知。
性教育不僅僅停留在課本上,而應該通過媒體進行宣傳,提升大家的重視與普遍認知。
讓孩子認同自己的性別以及性別差異,瞭解身體的每個部位,讓孩子與同齡孩子自然接觸,培養健康的性格。
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也有一個自我認知,父母也應該劃清界限,要懂得有的時候該避嫌,比如及時分床,女兒大了就不應該父親洗澡等等。
當孩子身體發生一些變化提出疑問時,家長要客觀認真引導。
總之孩子遭受性侵害,不僅是性教育的缺失,也是家長的失責疏忽。
誰也不希望遭受這樣的不幸,不要再質疑孩子與家長的無知,請多一份理解和支持幫助他們早點走出創傷,而不是疑問:“為什麼不早點逃?”
畢竟孩子也是受害者,敢於說出來,也是勇者,應該懲罰譴責的是壞人。
對於女孩李某星,希望法律早日給她一個公平,也希望她早日修復創傷,不要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重新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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