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起盜棺奇談, 棺尾盜孔僅一寸三分, 手伸進棺內摸走屍頭金簪
盜墓者如何摸金的?
來說一個盜墓秘聞。盜墓基本上都是圖財,而如何將隨葬財寶從墓中盜出,是需要本事的,並不是說隨葬品放在那裡等著你拿。盜墓團伙其實是非常精明的一個群體,他們對民俗文化非常瞭解,比書房裡的研究專家更接地氣。比如,民間隨葬的財寶一般放在哪,他們便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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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發掘出古棺:放在哪?告訴你,在棺材內,貴重的東西基本上都隨屍身擺放的。而放在屍身什麼部位也是有講究的。
於是,在盜墓者中間有了棺內尋寶秘術。這是一種“拾金術”。
這個秘術的叫法,大概是從民間拾骨葬風俗中借用過來的。拾骨葬是二次葬,即在首次下葬若干年之後(一般是三年),重新打開墳墓,從棺中撿出骸骨,擇址另葬。這種風俗現在仍在廣西、雲南、福建、臺灣等西南、東南少數民族中間流行。那些枯骨被虔誠地稱為“金”,拾骨葬也因此稱為“拾金”——用之來說形容盜墓者棺內尋寶,倒是挺形象的。
待葬棺材
有經驗的盜墓者在撬開棺材後,並不急於動手。就要見到財寶了,怎麼那麼淡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的。
一般人都是病死,遺體不潔,很危險的,有毒。棺材內屍體腐爛後,會釋放出汙物、細菌什麼的。所以,有經驗的盜墓者在撬棺材之前,會含上一口烈性酒,在棺蓋打開後的第一時間,把酒噴出來,以消解毒菌。
接下來,才開始“拾金”業務。
古棺盜洞
往往是先把棺材內可以看到的隨葬寶物撿拾出來。接下來就是“搜身”,取出貼身寶物。
這搜身是要講究技巧的,一般是從頭摸到腳,重點部分是頭上、腳下、腰間,有“左肩右腳”的說法。
“拾金”是在棺材蓋子方便打開情況下的尋寶手段,盜墓不是合法的考古發掘,往往就是一個盜洞打下去,不可能揭頂的。這樣地下空間有限,打開棺蓋就不太可能。但這難不住盜墓者,直接在棺身上鑿孔,人爬進去“拾金”。
這情況下不是“拾金”,倒是名副其實的“摸金”了。
被盜墓者拖出棺材。圈內有“棺內三摸”之說——“摸頭摸襠摸兩腋”。
過去有錢人下葬,渾身上下都帶寶,口裡有琀,手裡有握,九竅皆有塞。古人相信“金玉在九竅,則死人為之不腐”,還可以防止靈魂出竅。所以,眼、鼻孔、嘴巴、耳朵都要摸到。
算下來這才七“竅”啊,另有兩“竅”在哪?在下身,分別是肛門和生殖器。
棺上的盜洞要鑿得大小合適、位置恰當。太小手伸不進,人出不來,太大則太費力氣,又佔用時間。
清朝一起盜棺奇談, 棺尾盜孔僅一寸三分, 手伸進棺內摸走屍頭金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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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發生了一起“盜棺案”,縣令心裡有私,為了開脫罪責,在給上級的盜棺“說明報告”中稱:棺後壁鑿有一孔,周圍一寸三分,屍首頭上少一金簪,顯系該賊由孔中伸手入內摸走,然後逃逸。
當時福建巡撫丁寶楨閱後,批了這樣一段話:“以周圍一寸三分之穴孔,竟能伸手入內,天下無此小手;棺後伸手,拔取頭上金簪,天下無此長手。”此事成為一時清朝官場笑談。
撬棺
從棺身上哪裡打盜孔也有說法的,根據地下操作空間的大小和隨葬品分佈情況,棺材上的盜洞大多打在棺頭和棺尾,這裡最薄弱,相對方便。從兩側打盜是最費事費勁的,因為這邊的板材板很厚。
棺上盜洞以圓形為多,比方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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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然棺上盜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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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安徽馬鞍山市雨山南麓發現了東吳開國功臣朱治家族墓,在發掘其養子朱然墓時看到,朱然的棺材帶頭箱,又長又大。古代盜墓者便是從棺材左側鑿出了一個呈長方形的盜洞。考古人員進入現場時仍能看到,地上還散落有當年鑿落的碎木屑,邊緣可以看到明顯的鑿痕。
現代盜墓仍是這樣,如果棺槨完好,就用斧頭砍、鑿子鑿,然後爬進棺室去摸東西。
由於盜墓者熟知不同朝代墓葬隨葬品的類別及放置的部位,在已考古清理的古棺內,值錢的隨葬寶物基本上被摸個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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