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平城法院推進民事審判和審判質效工作


大同平城法院推進民事審判和審判質效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質效,順利完成2020年審判工作任務,4月24日下午,平城法院召開民事審判工作暨審判質效推進會,部署落實審判質效約束性重點指標的要求。該院民事、立案、審管部門負責人和全體員額法官參加了會議。

會議傳達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辦法》和《2020年度全省法院審判質效約束性重點指標》通知精神,進一步明確了院庭長對“四類案件”的監督管理職責,要求庭長、員額法官充分認識新的審判約束性指標對2020年民事審判工作的指引,並將相關指標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法官遴選、幹部選拔相掛鉤。

會議集中學習解讀了《2020年度全省法院審判質效約束性重點指標》,要求分管院領導、庭長重點落實7項指標,員額法官重點落實8項指標,並對2020年第一季度裁判文書上網率、庭審直播率、庭審錄音錄像率等有關內容進行了通報。

會議強調,各審判團隊要努力克服疫情帶來的影響,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堅持疫情防控和審判業務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穩步推進民事審判質效的大幅度提升。

一是細化類案管理。對民事案件中佔比較高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案件進行歸類審理,進一步整合審判資源,調整審判力量,為當事人提供“專、精、快、好”的司法服務。

二是加強分析研判。每週五下午召開民事法官專業會議,集體討論二審發回重審、改判的案件,特別在疑難複雜案件審理上要統一裁判尺度,進一步降低發改率。

三是強化司法公開。凡符合網絡直播條件的案件,一律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公開;凡符合公開條件的裁判文書,一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杜絕隨意性、選擇性的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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