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訂風控辦法:上市品種統一規則,完善連續單邊市應對舉措

4月24日,上海期貨交易所(下稱“上期所”)發佈新修訂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下稱“《風控管理辦法》”),對同方向連續多個單邊市情況下的風控措施進行統一和完善。新辦法即日起正式實施。

在2019年9月18日的版本中,同方向連續單邊市後,白銀期貨合約D2、D3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比例增加情況與上期所其他上市品種合約的增加情況不一致。新的《風控管理辦法》對此進行了調整,上期所全部上市品種合約保持一致的規則。

根據新的《風控管理辦法》,當某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D1交易日)出現單邊市,該期貨合約D2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在D1交易日的基礎上增加3個百分點;交易保證金比例在D2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的基礎上增加2個百分點。

若D2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的,該期貨合約D3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在D1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的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交易保證金比例在D3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上增加2個百分點。

但每次調整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低於D0交易日(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結算時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的,按D0交易日結算時該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收取。

當某一期貨合約連續三個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後,除該合約D3、D4交易日是最後交易日的可以在下一交易日直接進入交割的之外,交易所可以對該期貨合約採取繼續交易或者暫停交易一天的風險控制措施。

同時,新的《風控管理辦法》修改的地方還有,當某一期貨合約出現同方向連續多個單邊市的,上期所為了控制極端市場風險,可以宣佈進入異常情況後且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採取強制減倉措施。為了表述的需要,引入“強制減倉基準日”的概念,有利於市場參與者明確自身權利義務的變化。強制減倉基準日為最近一次出現單邊市並應用強制減倉緊急措施的交易日。

此外,為順應風險控制的需要,對《風控管理辦法》第三章宣佈進入異常情況的情形,上期所根據交易規則第八章的規定,補充了異常情況的處理措施。

比如,D4交易日、D5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的,交易所可以宣佈為異常情況,並按照相關規定採取風險控制措施。

按照《風控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 宣佈為異常情況的,交易所可以採取調整開市閉市時間、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保證金標準、限期平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強制減倉、限制交易等緊急措施。

對於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的背景和意義,上期所稱,是為了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功能,應對複雜的國際環境和劇烈的市場變化,積極穩妥地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

修訂後的《風控管理辦法》對於連續三個交易日同方向單邊市情況下所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同樣情況下所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保持一致。

在業內人士看來,基礎制度供給的一致性,可以給予市場參與者穩定的預期,促進跨市場間交易活躍,提升市場運行質量和效果。同時,修訂後的《風控管理辦法》也賦予上期所較為靈活的風險控制措施應對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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