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4日電(池夢蕊)4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條例明確了與此次疫情相關的文明行為要求,條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持續治理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他人合法權利和自由,與首都城市形象不相符、人民群眾普遍厭惡的頑症痼疾和陳規陋習,以及伴隨經濟社會發展新產生的不文明行為。
在公共衛生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菸頭、紙屑、塑料袋等廢棄物;
(三)在禁止吸菸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菸;
(四)在公共建築物、公共設施設備上亂寫亂畫、亂貼小廣告;
(五)隨意傾倒生活垃圾,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
在公共場所秩序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二)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娛樂、健身時使用音響設備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三)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採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四)以謾罵、起鬨等不文明方式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
(五)在遇有突發事件時,不配合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在交通出行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駕駛機動車亂停靠、亂插隊、亂鳴笛,不規範使用燈光,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違法佔用應急車道;
(二)駕駛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逆行,亂穿馬路;
(三)行人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亂穿馬路,翻越交通護欄;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搶佔座位;
(五)從車輛中向外拋物;
(六)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不按照規定停放。
在社區生活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在樓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二)遛犬不牽引,犬便不清理;
(三)違反規定裝修作業或者室內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四)在公共區域內擅自設置地樁、地鎖或者其他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
(五)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為電動車充電;
(六)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在旅遊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以刻劃、塗汙或者其他方式損壞文物古蹟、旅遊設施;
(二)採挖景區植物,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
(三)傷害或者違規投餵動物。
在網絡電信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編造、發佈和傳播虛假、低級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
(二)擅自洩露他人信息和隱私;
(三)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
(四)以發帖、跟帖、轉發、評論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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