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車共用一個車牌號,一輛寶馬一輛奔馳一輛現代,車主理由是買不起車位

“主人,你考慮過我的感受嗎?拋開捨棄我的尊嚴不說之外,這是典型交通違法行為!”這是一個來自車牌號魯A·X***R的吶喊。

三車共用一個車牌號,一輛寶馬一輛奔馳一輛現代,車主理由是買不起車位

4月10日,濟南交警支隊歷城大隊指揮中心接到支隊調度令,在鋼城新苑附近有三輛車竟然懸掛同一車牌,民警立即通過分析研判及人臉識別系統,將涉事司機薛某鎖定。

三車共用一個車牌號,一輛寶馬一輛奔馳一輛現代,車主理由是買不起車位

據民警介紹,薛某以號牌魯A·X***R丟失為由,補領了一副牌子,回到家後,她便放在一輛奔馳和一輛寶馬車上。據瞭解,這副車牌的原配是一輛現代車,每次進入小區停車庫前,薛某都將號牌魯A·X***R貼在寶馬和奔馳前車牌上,覆蓋原來的車牌號,以達到其進出小區車庫的目的。但是當薛某出車庫,有時會忘記把號牌摘下來,這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三車共用一個車牌號,一輛寶馬一輛奔馳一輛現代,車主理由是買不起車位

4月14日,歷城大隊五中隊民警傳喚薛某前來處理,薛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面對民警的詢問,薛某交代,只買了一個車位,家裡卻有三輛車,停在小區外又不放心,所以就利用多出的車牌作為掩護進出小區。

三車共用一個車牌號,一輛寶馬一輛奔馳一輛現代,車主理由是買不起車位

最終,薛某因實施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號牌收繳。

新時報記者:謝苗苗 編輯:鄭楚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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