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依法公開審理並宣判陳某危險駕駛案,對被告人陳某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京法網事微博) 分享到: 關鍵字: 石景山區 危險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