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錘鍊語言的字、詞、句?

關於語言的“素養”,古人一貫強調“字、句、章、篇”中的“字”和“旬”。比如劉勰就說:“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

(見(文心雕龍·章句》)“章”即段落,“篇”乃文章,這些都已超出了“語言”的範疇,屬於“結構佈局”的內容了;“字”是語言的最小“零件”,還有“詞”,然後,才是“句”這個表達“思想"的最小的完整單位。“字”、“詞”、“句”,的確是構成文章“語言”的基礎。所謂提高語言文字的“素養”,事實上就是提高“字”、“詞”、“句”的素養問題。

如何錘鍊語言的字、詞、句?


先說“字”。

認字的多少,和“遣詞造語"的能力是有關係的。

據有的文字專家統計,我們所使用的漢字大約共有六萬多個。這個數量是相當驚人的!這說明了我們的祖先為了更好地“表意”在文字的精確性、豐富性上做出了怎樣艱鉅的努力!這樣多的字是不是都要去一一認識呢?除文字學家之外,我們一般人是用不著、也不大可能都“認識”它們的。認識得少一些並不要緊。因為,實際上“常用”的漢字只有三千個左右。

一部偌大的《紅樓夢》,據統計所用單字也不過四千二百多個。所以,一般人認識三、四千字應該說就可以了,就具有了寫好文章的相當的“文字”基礎了。這個“要求”並不很高,也不難做到。

當然,認字太少就不行了,“想”到的“說“不出,“說”出的“寫”不出,沒有相應的、足以表情達意的文字“代碼”形式,要寫“文章”,那就相當困難了。

除了常用漢字外,從事“科學”著述的,還要掌握一定數量的專業“術語”,這需要認識一些和專業有關的專用文字(如一些化學元素);從事“藝術”創作的,要更多地認識一些“口語俗字”和“繪聲繪形”的“描寫”文字。

如何錘鍊語言的字、詞、句?


再說“詞”。

“詞彙”的素外,它的數量的積累,範圍的擴大、使用的精當,對於“道詞造語“來說,就是極其重要的了。

不論多麼博大精深的思想,不論多麼優美動聽的表述,都不能離開詞彙這個“建築材料”。漢語的“詞彙”是極為豐富的。數千年的口語、筆著,億萬人的使用、創造,特別是又經過了象孔孟、老、莊這些哲學家,象司馬遷,班固這些史學家,象李、杜、蘇、辛這些詩詞家,象關漢卿、王實甫這些戲劇家,象韓、柳、歐、王這些散文家,像施耐庵、羅貫中、蒲松齡、曹雪芹這些小說家,以及象張衡、祖沖之、李時珍、沈括這些科學家的採擷、錘鍊、創新、推廣,使得漢語的“詞彙”象大海一般富有,象高山一般充實,它是整整一座五光十色、絢爛奪目的詞彙的“寶庫”!

然後,又有魯迅、朱自清、老舍、趙樹理、毛澤東等現代語言大師們的加工、熔鑄,使它在表現現代生活上同樣達到了洞幽顯微、出神入化的精妙境界。我們應當感謝在歷史上為漢語的豐富性和精確性做出了各種各樣的貢獻的先輩,是他們的出色勞動使我們的漢語成為了世界上“詞彙”最豐富、最簡煉、最具有表現力的語言之一;同時,我們應當切實努力,去學習、佔有、使用並發展它們,使我們成為掌握這種“建築材料”較為富有的人。因為,“詞彙”的貧乏,實際上正是“思想”的貧乏!語言中的“詞彙”,就相當於“思維”中的“概念”。“詞彙”的貧乏,亦即“概念”的貧乏,那是很難構築“文章”或“思想”的大廈的!畫家的創作有賴於色彩線條,舞蹈家的創作有賴於形體動作,音樂家的創作有賴於器樂音符,寫作者的創作就是要靠著詞彙這個“建築材料"!據說,莎士比亞、巴爾扎克、普希金、托爾斯泰等文學大師,在佔有“詞彙”總量的方面都遠遠超過了一般的人。這種“超過”,有的是幾倍,有的是十幾倍,有的甚至是幾十倍!

比如,在英國有人做過這樣的統計:作家薩克雷掌握的詞彙只有五千個左右,詩人拜倫、雪萊掌握的詞彙在八千個左右,而莎士比亞使用的詞彙竟達一萬六、七千個之多。這是“作家”之間的比較,如果和一般人比,那懸殊就更為明顯了。所以,真正的“文學”大師,都同時必定是“語言”的大師。

如何錘鍊語言的字、詞、句?


最後說“句”。

“詞”雖很重要,但 “句子”才是表達一個完整“思想”的最小單位。所以,“造語”(句)是寫作的關鍵問題,它的重要性是自不得言的。

任何一個句子,如果我們把它從不同角度“分解”一下的話,那麼,它都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它有一個合不合“規矩”的問題。


如何錘鍊語言的字、詞、句?


所謂“規矩”,就是組詞造句的“法則”。這個“法則”,就是“語法”,是某種語言在表述一個完整“思想”時其約定俗成“習慣”的一種“規律性”的概括。合乎約定俗成的“習慣”,就會合乎“語法”;不合約定俗成的“習慣”,就會被認為是“不通”。所以,合不合“法",是不是“通”,“這都看‘習慣’喜歡怎樣,‘習慣’是語言的裁判,它統治語言,它給語言定出準則。”(見賀拉斯《詩藝》)

正因為這樣,約定俗成的習慣“法則”是不能夠違反的,違反了就失去了“交流思想”的可能性。

法國浪漫主義作家雨果認為:“作家愈是不以修辭學為意,就愈要尊重文法規則……一個作家如果關心後代的話,就會不停地純潔自己的語法,而同時又不拋棄用來表現他精神中特殊個性的特色。”

寫作中,不合“法”、不“通順”的情況很多,比如說,“她走起路來步子臃腫”,“小張鼓足了最大的鬥志”,這樣的句子就不合“法”,不順暢。“步子蹣跚”可以,“步履維艱”也可以,“步子臃腫”則不行;“鼓足幹勁”可以,“增強鬥志”也可以,鼓足鬥志”卻不行。這是由於“搭配不當”所造成的句子“不通”。又如,“這張桌子是圓的”,“我們要學習白求恩毫不利已專門利人”,這樣的句子也不合"“法”,不順暢。“桌子”怎麼能是“圓的”呢?說“這張桌子的桌面是圓的”就對了;“學習”後面也應當有賓語,否則,句子就站不穩,沒有完,如果改為“我們要學習白求恩毫不利已,專門利人的精神”,就完整了。這是由於“殘缺不全”所造成的句子“不通。”

其次,它還有個合不合“事理”的問題。

有些句子,從“語法”上說是通得過的,沒有什麼毛病,但從“邏輯”上說又是通不過的,於“事理"不合。這樣的語句也是不行的。比如這樣一句話,“今年的小麥和糧食又獲得了大豐收”,把“小麥”和“糧食”並列起來,這行不行呢?不行。因為“小麥”就是“糧食”的一種,它們是“屬概念”和“種概念”的包容關係,這樣一“平列”,邏輯關係就混滑了,好象“小麥”不是“糧食”似的。這於“事理”不合,是通不過的。

再次,它有個“情感味”如何的問題。

所謂“情感味",就是它的感情、色彩、語氣、味道怎樣,是不是和“內容”表裡相稱,是不是寫“貌"傳“神”的問題。比如人“死”了,有許多不同的說法:“逝世”、“辭世”、“與世長辭”,極表尊重;“過去”了、“作古”了、“長眠”了,是一種諱稱;“死”了、“嚥氣”了,是俗稱;“嗚乎”了、“蹬腿“了、“見閻王”了,就是一種貶義的說法了。到底應該怎麼說才好,這就要從具體情況出發了。

最後,還有一個“聲音”是否入耳的問題。

這個問題也很重要。文章不能“讀”,念起來不順嘴,聽起來不悅耳,詰屈聱牙,彆彆扭扭,“內容”不敢說一定不好,語言就不會好。“聲入心通”,聽都聽不進去,讀都讀不下去,怎麼感人呢?

古語說“言之無文,行而不遠"(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文”是“文采”,語言的“聲音之美”是“文采”的一個重要方面。

如何錘鍊語言的字、詞、句?


總之,合 “規矩”,語言才通,和“語法”相關;合不合“事理”解決的是對不對的問題,和“ 邏輯"相關;“感情味”和“聲音”解決的是好不好的問題,和“修辭”相關。

可見,造語出言也有它的“綜合性”特點。而且,下筆遭詞造語時,任何一個熟練的作者都是憑著“語感”,憑著“素養”,憑著“積習”行事的,當時的“興奮中心”不可能過多地放在宇、詞、句的推敲之上。因此,說到底還是要加強語言文字的“素養”,使自己的“內部語言”具有追蹤“物象”、“事理”的敏感性,“外部語言”又具有描繪“意象”、“觀念”的明晰性,把“物→意→言”三者按照自己“獨特”的“觀察→理解→表現”方式儘可能地“統一”起來,使它們化為一種“得之於心”、“應之於手”的實際“操縱力”。“筆”隨“心”“轉、得“意”忘“言”(西方小說家梅里美所謂“一個完美的作家要能使人們讀過他的作品之後只記得意思而不復憶及個別辭句”與此意相近),這才是真正的“語言”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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