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操作流程通用版參考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操作流程通用版參考


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回地方後如何辦理安置報到手續呢?其實操作流程大同小異,綜合全國各地的實際開展情況,軍路特別梳理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操作流程,供戰友們參考。


第一步:回安置地報到登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持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核發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局(或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各地辦理有所差異,可諮詢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報到登記。


第二步:確定安置崗位。這個工作主要由當地政府部門來做,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及法規政策依據,及時下達企事業單位崗位安置計劃,確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第一次就業。


第三步:組織理論考試和考核。理論考試採取筆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核按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聯合印發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執行,由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考核並賦分,考核分由退役士兵本人簽字確認。當然,也有的地方取消了理論考試,以檔案量化積分為安置依據,譬如山東省。


第四步:確定安置總成績。總成績包括理論考試及檔案量化評分的分數總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考試考核按照一定的比例合成安置總成績。


根據有關《意見》明確,檔案量化評分作為安置的重要依據,故多數城市理論考試成績是低於檔案量化評分的。如某地安置總成績計算公式:筆試分×40%+考核分×60%=安置總成績。


第五步:排名及公示。安置地根據安置總成績對需安置的退役士兵進行排名,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如安置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考核分、服役年限等排名;對考試分、考核分、安置總成績以及排名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


第六步:選崗定位。由退役士兵本人根據安置總成績排名先後排序,自主選擇安置單位並簽字確認。


第七步:報到上崗。選崗後,退役士兵本人憑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內到接收單位報到(安置到市屬企事業單位的,介紹信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接轉至安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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