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該痛下決心的時候了 禁食野生動物 立法整頓刻不容緩

從17年前的SARS到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吃野生動物給我們的教訓不可謂不狠。

我們已經到了痛下決心的時候,一些“飛禽走獸”種群數量急劇下降,已經處於退化、瀕危、甚至極度瀕危狀態,保護野生動物種群刻不容緩。

公眾應做出綠色消費選擇,不食用野生動物,不能讓全社會承擔巨大公共安全風險。

一、禁止野生動物非法交易

2月3日,中國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公安部等10部門聯合部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疫情期間嚴查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以及相關的廣告。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摧毀了一些僅存的野生動物種群。

據稱這次疫情起源於武漢華南海鮮市場,這裡沒有經營野生動物資質,暴露了市場監管方面漏洞,需要加強執法,也需要更明確的相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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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動物

因“吃”所導致的獵殺,是物種面臨的直接威脅,讓不少物種變為瀕危。

如穿山甲、娃娃魚等物種因被捉來吃在野外急劇減少,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物種紅色名錄中已將這些動物列為“極危”。

過去人們對“山珍野味”的攝取,部分是出於生存需要,現代養殖動物完全可以滿足人類蛋白質的營養需要。

一些野生動物據說也並不美味,如網上食用蝙蝠的視頻,主要是出於獵奇,甚至炫耀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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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不能用於食品,但不在重點保護名錄上的動物,如蝙蝠、果子狸等也可能成為動物與人類共患疾病的貯存宿主或中間宿主。

對此,有專家建議取締野生動物經營的集貿市場,停止網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因其合法性無法追溯認證,無法保證檢疫安全,容易導致公共安全事件和盜獵走私活動。

為維護生態平衡和防止野生動物疫源疾病,應擴大法定野生動物範圍、禁止買賣和禁食野生動物的範圍。

同時,對非法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加大法律追責力度,對造成重大疫情、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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