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張店區停車費執行新標準!

8月12日,

張店區人民政府發佈

關於明確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機動車

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問題的通知

重要通知!張店區停車費執行新標準!

重要通知!張店區停車費執行新標準!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範停車服務收費行為,保護停車場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關於下放城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管理權限的通知》(淄發改價格〔2020〕42號)、《淄博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淄價字〔2017〕33號)、《淄博市物價局關於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淄價字〔2017〕93號)相關規定,現就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實行政府定價的各停車場收取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張店區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表》規定執行;

二、各停車場應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顯著位置設置停車服務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標準、計費辦法和投訴舉報電話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政策執行期間,根據張店區公共停車場規劃發展情況,再作相應調整。

重要通知!張店區停車費執行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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