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補習班老師給14歲女生看不雅視頻 還......

阿鑫在南京市秦淮區開設了一家補習班,14 歲的小雅來這裡補習數學。

阿鑫趁小雅一人來上課之機,給她播放不雅視頻,並對小雅實施猥褻。一審法院判阿鑫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阿鑫不服判決,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他認為自己是被誣陷的,並聲稱自己教學口碑好。


7 月 2 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中院瞭解到此案。

補課老師猥褻女學生被判刑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2017 年以來,阿鑫在秦淮區開了一家補習班,小雅經人介紹來他這裡補習數學。2019 年 5 月 26 日中午,阿鑫趁小雅一人來上課之機,給她播放含有暴力、淫穢等內容的不雅視頻,並強行撫摸小雅背部及胸部,對小雅進行猥褻。2019 年 6 月 9 日,阿鑫被公安機關抓獲。

南京一補習班老師給14歲女生看不雅視頻 還......

原審法院認為,阿鑫利用師生關係、小雅孤立無援的環境相脅迫,強制猥褻他人,他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阿鑫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禁止阿鑫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 5 年內從事教育相關職業。

不服判決上訴,法院這樣 " 回擊 "

宣判後,阿鑫向南京中院提出上訴,他說出種種辯解理由,並聲稱自己從事教育工作十多年,教學口碑好,從未發生教學事故,這次是被小雅誣陷。請求南京中院判他無罪。阿鑫的辯護人表示,雖然有阿鑫和他人說自己有猥褻想法的聊天記錄,但不能認為阿鑫有猥褻的心理就推定他實施了猥褻行為。

針對阿鑫及辯護人的辯解理由和辯護意見,法院會怎麼認定呢?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南京中院結合本案事實和證據,綜合分析評判如下:

1、小雅關於自己受到強制猥褻的陳述清晰、穩定,且關於被強迫觀看暴力、淫穢視頻的陳述與手機電子勘驗證據相印證,應予採信。

2、阿鑫辯解,小雅趁他去開門的時候,自行拿他的手機觀看淫穢視頻。但根據現場情況,小雅無法在阿鑫開門的 1 分鐘短暫時間內完成離開座位,拿起並解鎖手機,分別播放、瀏覽暴力和淫穢視頻,再將手機調整至原先狀態並回到座位,讓阿鑫毫無察覺學生窺視手機視頻的行為。因此,阿鑫的辯解不符合常理,顯然是狡辯,法院不予採信。

3、阿鑫認為小雅課前、課上及課後反應無反常。但根據小雅陳述,她受到猥褻時起立和言語被制止,小雅課後和父親相處時及與補課班同學微信聊天時陳述了老師對她動手動腳。小雅雖然沒有說被猥褻的具體細節,但她的這些行為符合年僅 14 週歲女孩的年齡特徵,不能據此認定小雅反應正常。

4、阿鑫雖辯解小雅陳述的猥褻動作他無法完成,但阿鑫相比於小雅,身高、體型均有明顯優勢,足以完成強制猥褻行為。案發當時教室的門處於關閉狀態,阿鑫播放視頻時也沒有外放聲音,而是戴著耳機,因此關於犯罪現場當時並非密閉空間的辯解理由也不成立。

5、通過阿鑫和他人的手機 QQ 聊天記錄,證明阿鑫具有性侵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動機。雖然阿鑫說自己教學口碑好、無教學事故的辯解理由,但他教學能力好壞並不能證實他無犯罪動機,也不能成為反駁本案定罪事實和證據的理由。

二審維持原判

南京中院認為,阿鑫利用教師身份,趁與自己的學生小雅獨處之際,對孤立無援的她實施強制猥褻行為,他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本案中,小雅關於被強制猥褻事實的陳述清晰、穩定,且該陳述與阿鑫手機勘驗筆錄及電子證據、小雅父母等人的證言相互印證,足以證實阿鑫實施了強制猥褻犯罪,而阿鑫的供述與辯解自相矛盾,無其他證據證實,也不合常理,實難採信。

法院認為,阿鑫的上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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