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哪算哪” 寶馬車追尾2車,副駕駛乘客卻也被抓了

來源 | 都市現場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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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駕駛員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高於80mg/100ml,就達到了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但是您可能不知道,即使您不是駕駛員,沒有手握方向盤,但也有可能犯下“危險駕駛罪”。下面要說的這起案件,就十分典型。

“撞到哪算哪” 寶馬車追尾2車,副駕駛乘客卻也被抓了

案發當時,執勤民警正在南昌市沿江快速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突然,民警的身後傳來猛烈的撞擊聲,一輛黑色寶馬車連續追尾了前方的兩輛小車。由於碰撞劇烈,寶馬車的安全氣囊當即被彈了出來,車子當時也在冒煙。

“撞到哪算哪” 寶馬車追尾2車,副駕駛乘客卻也被抓了

見狀,民警趕緊過去查看情況。走近就聞到了濃烈的酒味。據瞭解,寶馬車上共有3人,兩男一女,開車的男子姓鄧,副駕駛位的男子張某是寶馬車的車主。經過抽血檢測,司機鄧某涉嫌醉駕,而車主張某也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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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當天晚上他們是在同一個飯局喝的酒。飯局結束後,鄧某主動提出想要駕駛張某的車輛。酒店門口的公共視頻顯示,開車之前,張某明知鄧某喝了酒,還是將車鑰匙交到了鄧某的手中。而從寶馬車的行車記錄儀可以看到,醉酒駕車的鄧某十分亢奮,多次在車流中穿插超車,“前面那個人不敢開,我撞他,他敢打我啊?我放開雙手,撞到哪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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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經過調查認定,駕駛員鄧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採取強制措施;而車主張某在明知道他人喝了酒的情況下,還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同樣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這起案件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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