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奇案:香港三狼案

1959年6月18日晚,香港富商黃錫彬之子黃應求與友人外出宵夜,19日凌晨回家時失蹤。三天後,黃錫彬於家中收到一個包裹,內有一串車鑰匙、筆記本、打火機、外加一雙人耳,黃家人經過確認屬於黃應求。同時還附帶有一封匿名為“野狼”的勒索信,要求黃家支付贖金50萬港幣。

黃應求於1915年12月16日出生,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擔任盟軍翻譯,失蹤前幫助父親打理生意,其父黃錫彬是一位石油商人,創辦的新英公司是美孚石油香港總代理。黃錫彬拒絕向綁匪交納贖金,而他妻子則出五萬元港幣懸賞花紅,但未有線索,黃應求從此消失無蹤。

1961年2月10日,黃錫彬本人也遭人綁架,寄給黃家的勒索信,署名又是“野狼”,黃錫彬的侄子黃應機與黃應禧,按綁匪要求交納了50萬港幣贖金,17天后,黃錫彬獲釋。此案在此後的一年多都毫無進展,直到 “蛇仔明”的出現。


世界奇案:香港三狼案

“蛇仔明”原名鄧偉明,21歲,原也是綁匪之一,“蛇仔明”將案件向警方全盤托出,包括殺害鄧天福的事情。鄧天福33歲,綽號:“鬼仔福”,是鄧偉明的同鄉,同時也是個混混,因為看見一直一窮二白的鄧偉明突然衣著光鮮而向他勒索,而且貪得無厭,令鄧偉明無法容忍,於1961年3月18日夥同綁架案其它同夥將他滅口。

因本身分得的贓款就最少,又遭鄧天福勒索過,鄧偉明向其它同夥要求分得更多贓款,不但遭到拒絕,還發展到被追殺,被逼無奈投向警方轉做:“汙點證人”。

警方根據“蛇仔明”提供的線索,1961年12月10日,在淺水灣一處山坡挖出黃應求及鄧天福的骸骨,


世界奇案:香港三狼案


1961年11月3日將三名案犯緝捕歸案,他們分別是31歲的無業人員李渭、32歲的教車師傅倪秉堅、35歲的電影化妝師馬廣燦,其中的李渭與黃錫彬是遠房親戚關係。

李渭:心懷鬼胎的表親

1930年前後在大陸出生的李渭,祖籍廣東新會。1948-1950年之間,從大陸來到香港,因為受教育程度不高,加上人生地不熟,在香港謀生也比較困難。他的父親李啟,有一個姐姐嫁給了黃鍚彬的弟弟黃鍚九。所以,從1955年開始,李渭被表親黃應求聘為新英公司的職員,但是工資不高,每月只有25元,所以只在新英公司呆了兩年就離開。

1959年案發前,李渭在剛開業不久的大磡邨娛樂場巡場打雜,每個月工資有100多元。天不遂人願的事情發生了,娛樂場從春節開張就受到雨天的影響,開張不到一個月,李渭就因為娛樂場停業而失業。因為手頭拮据,李渭鬼迷心竅,將“發財”的目標鎖定在黃家父子的身上,所以才有了後來轟動香港的綁架案。

馬廣燦:助紂為虐的朋友

想實施綁架,就需要交通工具,李渭自己不會開車,就找了自己的朋友馬廣燦幫忙。跟李渭一樣,出生於1926年的馬廣燦的祖籍也是廣東新會。他從19歲開始,就跟著叔父在片場謀生,並跟隨一位化妝師學習技術。從最初給臨時演員化妝,到最後可以給大明星化妝,馬廣燦的事業可謂芝麻開花節節高。得知李渭的需求之後,同樣不會開車的馬廣燦給李渭推薦了一個人選——倪秉堅。

倪秉堅:充當幫兇的教車師傅

1929年在香港出生的倪秉堅,是整個綁架案中的司機。他曾經給戲劇界的人士當過司機,雖然後來轉行去當了教車師傅,但是在演藝圈的名氣依然不小。倪秉堅擁有一部車子,不僅用來教車,還用來跑客運。經常工作到深夜才下班的馬廣燦,之所以會認識倪秉堅,就是因為下夜班後經常僱乘倪秉堅的車子回家。


世界奇案:香港三狼案


1962年2月19日,“三狼案”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次庭審,並不涉及黃鍚彬遭到綁架的案子,而只是以謀殺罪名指控“三狼”。開審時,十多位證人出庭作供,黃應求的太太作證時,不時掩面痛哭,而年過半百的黃鍚彬則老淚縱橫,當辯方律師要求他辨認黃應求的頭骨時,他堅決拒絕,因為他實在受不了如此大的刺激,最後他獲准無須確認此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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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位被告則供出曾受到警方的威逼、恐嚇及毒打,他們的供詞錯字百出,並非自願。而對於爭論的焦點:黃應求的死因時,他們不約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參與綁架黃氏父子,對黃應求的死沒有參與,亳不知情。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咬文嚼字,針鋒相對。

關於黃應求的死亡原因,是這個案件中最具爭論的焦點。

有一種說法是黃應求認出了熟人李渭,而遭到殺人滅口。

還有一種說法是黃應求被綁架到淺水灣一處住所內,繩索脫落,逃跑不成,被劫匪抓回並用鐵鏟擊打後腦勺致死。

更有說法是黃應求在逃跑過程中從高處墜落摔死。

但據“三狼”供述,黃應求並非是他們殺死的。李渭在大磡邨娛樂場的時候認識了陳昌和梁洪二人,是他們在得知李渭與黃家有親戚關係後,讓李渭找人幫他們綁架黃應求。三名被告分別為自己的謀殺罪辯護,他們不約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參與綁架黃氏父子,對黃應求的死不但毫不知情,亦無參與其中。他們更表示,供詞只是警方叫他們搬字過紙而已。李渭在庭上強調:我只參加標參,但我沒有殺死佢,我同佢無冤無仇,想都未想過呀!

3名被告被捕後寫下的自供狀,招認自己方案的目的和過程:

第一被李渭:我當時的目的,志在綁票而勒取贖金,並非有意謀殺,不過當時對方力圖掙扎,在當時為了自己的安全,而又恐對方傷及我自己,不得不先發制人而已,我後悔傷人生命,我的良心非常難過,夜不能寐。

第二被告倪秉堅:黃應求這事發生前一日,李渭、馬廣燦叫我用汽車送他兩人到淺水灣道某一地方,他兩人拿著鏟和其他鐵器下車,李渭叫我離去這地方,兩個鐘頭後,再回來接他兩人。黃應求被擄的晚上,我擔任司機,送李渭、馬廣燦、黃應求到上述地點,他們三人下車後,李渭叫我離開這個地方,大約兩到三個鐘頭再回去接他們。

第三被告馬廣燦:黃錫彬在路上被綁架,只是擄錢,沒什麼事情。阿求死,不是我打死他,他搶我的利器,在掙扎過程中不小心弄死的。我的錢已經用完了,我只是綁架,搶的十一萬元,我已經知道錯了;阿求的事,我們幾個人只是想要錢,沒想到要害死他的。

世界奇案:香港三狼案

1962年3月14日,下午一時,香港最高法院,按察司戴上黑巾正式宣判,陪審團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謀殺黃應求的罪名成立,被判處環首死刑,直至氣絕身亡為止,於同年11月28日執行。全文如下:

李渭、倪秉堅、馬廣燦:陪審員已經裁定你們謀殺黃應求罪名成立,你們的辯護律師,為你們做了最好的辯護,盡了最大的努力。依照法律賦予我的權力,將你們送往合法的監獄,然後解往刑場施環首死刑,直至汝等氣絕為止,你們的遺體,將由督憲擇地安葬,願上帝保佑汝等靈魂。

3名被告的即時反應各異:倪秉堅的反應最大,他不斷向庭上的記者表示自己是冤枉的;而李渭就默不作聲,淚盈於睫;還是馬廣燦表現得最淡然,大聲說:由得佢,無緊要!各被告的親友聽到死刑的判決後都放聲大哭,李渭女友和倪太哭的最悽慘,要由女警扶出廳外,二人離開法庭後竟在高院旁的打車道行車路上亂闖。

“蛇仔明”因為舉報有功,被輕判15年有期徒刑。

由於該案件涉及到警察逼供,被告人及當事人等不尋常動作,以及證據不實,有人把它列為奇案。

在利慾的驅使下李、倪、馬三人做出了綁架殺人此等兇案,雖過程不詳,但最後應和了他們當初結拜時所發的誓言:不願同年同月生,但願同年同月死。

世界奇案:香港三狼案


根據三狼案改編的電影有兩部,分別是1974年的《天網》和1989年的《三狼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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