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檢察院堅持“四個到位” 力促“三個規定”落地落實

蘄春縣檢察院堅持“四個到位” 力促“三個規定”落地落實

近日,最高檢印發了《關於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若干問題的工作細則》。為深入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及《關於建立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蘄春縣檢察院堅持“四個到位”,對領導幹部和幹警插手、過問和干預案件辦理的行為劃出紅線,設置禁區,促進司法公正。

堅持談話到位

檢察長親自與各分管領導開展廉政談話,要求充分認識“三個規定”的重大意義,強化責任擔當,明確行為紅線,慎用手中權力,自覺杜絕過問插手具體案件,並要求各分管領導以身作則、帶頭執行並狠抓落實,促進“三個規定”抓常抓嚴。

堅持學習到位

各部門組織幹警對“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進行再學習再落實,切實增強幹警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自覺遵守檢察工作紀律,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嚴格落實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辦案過程中出現的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情形及時進行全面、如實、詳細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堅持督察到位

檢務督察部門通過查看資料、抽查案件等方式,對業務部門辦案中落實“三個規定”情況開展日常督察並定期通報。對存在問題的部門,督促其加強學習,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並消除影響“三個規定”落實的不利因素和問題隱患,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堅持考核到位

把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制度情況納入幹部選拔任用和年度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不如實記錄報告重大事項情況的,明確規定記入廉政意見函,情節嚴重的將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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