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書要旨:明白筆意述要,對創作水平將大有提升

筆意

學書要旨:明白筆意述要,對創作水平將大有提升

文/大可先生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

那麼,何為“意”?書法中的“筆意”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將在這一節慢慢來探討。

“意”是我國古代文學藝術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美學範疇。古代的先哲們認為,即使具有單方面的純熟技巧並不能說明其就是真正偉大的作品,片面地追求形式同樣無法創造文情並茂的不朽之作;而只有當情與景、形與勢、法與意、心與物等交相融會之時,才能產生高度藝術境界與深刻內蘊的偉大作品。

從文學史上可以看出,先哲們是非常重視與把握審美領域裡情與意的境界的。劉勰《文心雕龍》認為:“意受于思,言受於意”,創作時要“使玄解之宰,尋聲律而定墨;獨照之匠,窺意象而運斤”,並強調“吐納英華,莫非情性”。這就使作者“情動而辭發”,而讀者則能“披文以入情”,於是達到主客觀的融合統一。若過分強調追求形式,只注重詞藻的堆砌,而缺乏情思,定難以感人,故唐朝杜牧《答莊充書》雲:“文以意為主,氣為輔,以辭彩章句為之兵衛……苟意不先立,止以文彩辭句,繞前捧後,是言愈多而理愈亂。”白居易則大呼:“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意在文學中的地位,由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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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詩生活·一日一詩書

荀子認為:“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又說:“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可以看出,在詩歌等藝術領域方面,先哲認為自然界與人類社會中的一切事物乃是客觀的環境景象,作為萬物之靈的人必能感於物而動於心,並由此而產生情,情既生,故詩歌、音樂、舞蹈等藝術即隨之而來。《毛詩序》寫道:“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於一切詩歌、音樂、舞蹈等藝術形式無不流露與表達情感的,換一句話說,情感是它們賴以存在的基礎,沒有情感,便無從談詩,亦無從談藝。故劉勰《文心雕龍》就說:“是以詩人感物,聯類不窮。流連萬象之際,沉吟視聽之區;寫氣圖貌,既隨物以宛轉;屬採附聲,亦與心而徘徊。”南朝梁鍾嶸《詩品序》也說:“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又說:“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可見,詩緣情而綺麗固意而雋永,情真意切,方能感人肺腑。

在藝術之,古人同樣孜孜對“意”之追求。書畫家不重形而重意;不言形而言神;不注重具象而重意象;不傾向物境而傾向心境……這種審美意念固然也是受到古代哲學文藝思想的影響。“意”是中國古代博大精深之文化的積澱,蘊含著豐富的哲理,表現出中國特有的文人的審美氣質與詩人的浪漫情趣。中國人對“意”可謂情有獨鍾!他們對“意”的“看法”與研究在世界藝術史上自有其獨到之處。比如他們常常心具造化、胸有主宰,既受於“法”又“破法而出”,另立新法;他們學古而能“化古”,不落窠臼,獨闢蹊徑,崇尚充滿情感意味的形式美。這也是我國的書畫藝術的獨特之處;更是這門獨特的藝術展現出勃勃生機,使千百年來代代相因、年年相傳,承上啟下、繼往開來而體現出中華民族的偉大精神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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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屬於精神範疇,但它並非神秘不可捉摸,恰恰相反,它是完全可以把握的。書法之“意”,古人稱為“心畫”,甚為妥切。沈尹默《談中國書法》說它是“最善於表現人類高尚品質和時代發越精神的高級藝術。”張懷璀則說:“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可見,用書法藝術來表現人的思想意識,可謂是最直接、最便捷的了。王羲之所謂“書須存思”,思即意;唐太宗也說:“吾之所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意謂臨書前先“作意”,是使書法創作獲得成功的樞紐。虞世南則強調書意對書法藝術的支配作用,他從反面說明了“夫末書意者,一點一畫皆求象本,乃轉自取,豈成書邪!”可見,書法之“意”,並非子虛烏有,而是完全存在並可以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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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法藝術中,“意”通常指書法家的主觀意識在書法藝術創作中的表現;或是通過書法作品所表達的思想深度和審美意境等。一般而言,書學中的“意”具有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書家主觀之意。即書家創作過程中創作主體的情感、構思、願望以及精神境界等,如情意、心意、隨意、意氣等。書法創作之前的構思即立意,它一般被書家視為創作前提。“立意”與否往往被認為是創作成敗的標準,所謂“意後筆前者敗”,“意前筆後者勝”即是。“情意”指書家創作前的情思,同時也指字形、章法等醞釀。王羲之說:“夫欲書者,先幹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承前,然後作字。”“心意”指創作主體的情感與精神境界,“心意者將軍也”。“隨意”指書家情性在創作活動中的自然流露。“意見”是書家的性情意趣,孫過庭《書譜》裡頭說“情動形言,取會風騷之意;陽舒陰慘,本乎天地之心。”

二是書法作品表達之意

。此“意”乃書法作品中所流露出創作主體的氣質、風度以及筆情墨趣。如古意、新意、率意等等。宋代蔡襄《宋端明殿學士蔡忠惠公文集》說:“近世篆書,好為奇特,都無古意。”“古意”就是古樸自然之意趣。所以元代陳繹曾《翰林要訣》強調:“筆筆造古意,字字有來歷”。“新意”即書法作品所表現出來的標新立異。它要求自創風格,自立門戶,獨闢蹊徑,不落古人窠臼。如宋代《蘇軾題跋》雲:“吾書雖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踐古人,是一快也。”“率意”就是書法作品中表現出來的真率無意、渾化無成的審美意味。如元代趙孟頫《跋懷素〈論書貼〉》雲:“懷素書所以妙者,雖率意顛逸,千變萬化,終不離魏,晉法度故也。”

三是主客觀交相融合之意。中國書學之“意”常與“象”相連與“境”相合,構築成富有“意象”、“意境”的審美理論體系。“意象”即書家主觀情思與客觀物象的結合。現代著名學者宗白華說:

張旭的書法不但抒寫自己的情感,也表現出自然界各種變動的形象。但這些形象是通過他的情感所體會的,是“可驚可愕”的;他在表達自己的情感中同時反映出或暗示著自然界的各種形象,或藉著這些形象的概括來暗示著他自己對這些形象的情感。這些形象在他的書法裡不是事物的刻畫,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像中國畫,更像音樂,像舞蹈,像優美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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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境”即書法家藝術的情調、境界。此外,“意”作為書法美學的最高境界,與“法”、“靈”等相通。所謂“及乎意與靈通,筆與冥運、神將化合、變出無方……”“書雖重法,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便是。

書法是一種表情達意的藝術。

書家從自然物象、社會現象以及心理現象中擷取美的要素,在對美的現象有較深入感受與把握的基礎上,進一步調動主觀思維,並創造性地進行加工、改造、提煉、抽取美的菁華,從而醞釀成具有高度美感與思想價值的意象。隨著各種意象的聚焦與融合,敲擊著書家的創作靈感,當書意正濃濃時,創作激情達到高潮之際,書家每每“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此時產生的作品一定是“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的。故王僧虔《筆意贊》說:“書之妙道,神彩為上,形質次之”。這種“神彩為上”當是建立在不違背筆意的基礎上的。虞老南《筆髓論·釋草》雲:“或體雄而不可抑,或勢逸而不可止,縱於狂逸,不違筆意也。”有關筆意,文獻多有論及:

縱放類本,體樣奪真,可圖其字形,未可稱解筆意,此及類乎效顰未入西施之奧寶也。

此書兼顏魯公、楊少師、李西臺筆意,試使東坡復為之,未必及此。他日東坡或見此書,應笑我於佛處稱尊也。

書家貴在得筆意,若拘於法者,正似唐徑生所傳者爾,其於古人極地不復到也。

觀前人於書,自有得於天然者,下筆便見筆意,其於工夫不至,雖不害為佳致,然不合於法者,亦終不可語書也。觀《蘭亭序》、《樂毅論》,便知逸少於法度備矣,此皆已出後人摹勒以傳,不能盡得當時筆意。

由上述可知,若離開筆法與筆勢,是無從談筆意的。那麼,什麼是筆意?我們知道,筆意與筆法、筆勢共同構成書法三要素。“要離開筆法和筆勢去講究筆意,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從結字整體上看來,筆勢是在筆法運用純熟的基礎上逐漸衍生出來的;筆意又是在筆勢進一步互相聯繫,活動往來的基礎上顯現出來的,三者都具備在一體中,才能稱之為書法。”於是,我們姑且可以給筆意下個定義:筆意是書法作品中呈現出來的,書家在意造經營與筆畫運轉間所表現出來的神態、意趣。

筆意在書法創作中運用之廣泛、意義之深遠已毋須贅言,因此,我們就有必要對它作一番研究了。於是,如何得其筆意,裨補創作,則是學書之要務。筆意並非深不可測、虛無縹緲的,探索筆意緣由,同樣有所秉持、有理有據的。

比如研究古代書論,揣摩古人筆跡,直麵人生,師法造化,皆靜喻其書理、筆意可得。

首先,通過研究古代書論,可以吸收前人經驗而獲取筆意。古代書論中有很多有關筆意的內容如“理”、“趣”、“神”、“韻”等論述,這些內容將直接或間接地於“筆意”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若弄懂這些概念,將有助於我們對筆意的理解與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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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理”。

“理”——它本是中國文化審美創造和審美判斷的根本原則,為隱藏在事物內部的本質及聯繫,它表現在書法藝術上即是內涵,諸如韻律、氣勢、力度、神采等等共同規律。孫過《書譜》說:“任筆為體,聚墨成形,心昏擬效之方,手迷揮運之理”,又說:“至於諸家勢評,多涉浮華,莫不外狀其形,內迷其理。”這孫先生指出了書法創作、欣賞的根本原理,這一原理糅入了書法家的思想感情之中。清代詩人馮班對“理”同樣有一番新的見解:“晉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用理則從心所欲不逾矩。”這“從心所欲”、“不逾矩”本是孔子的話,不過被用到這裡正是恰當不過了,而這,不正是道出了超“法”而循之自然之“意”嗎?

次講“趣”。

“趣”——指樂趣、趣味即能夠引起審美愉悅的意味。在書法創作中強調隨意自然,如流水行之,自出天機;崇尚真情實感,體現獨創性。故在作品中表現趣,書家必先得自然之趣,即物我交融之趣。唐代韋榮宗《論書》說:“須養胸中無俗氣,不論真行草書,自有一段清趣,學者當自得之。”宋代米芾也說:“學書須得趣,他好俱忘乃入妙,別為一好縈之,便不工也。”又說:“石刻不可學,便自書使人刻之,已非己書也,故必須真跡觀之,乃得趣。”石刻不可學,原因是“已非己書”,所以儘量學“真跡”。無論是學習者還是欣賞者,從“真跡”入手,才能“得趣”。其實,“得趣”說白了就是得“意”,就是獲得作品的內在意趣。

後說“神”。

“神”——是一種深悟書意,當技法嫻熟之後,筆隨意轉,書因意而生輝,進入一種心手合一的境界。元代盛熙明《法書考》裡頭說:“翰墨之妙,通於神明;故必積學累功,心手相忘。當其揮運之際,自有成書於胸中,乃能精神融會,悉寓於書,或遲或速,動合規矩,變化無常,而風神超逸,是非高明之資,孰克然耶?”學書要“積學累功”直到技法十分純熟而“心手相忘”,這樣就能達到“變化無常”、“風神超逸”的境界。明代項穆《書法雅言》也說:“欲書必舒散懷抱,至於如意所願,斯可稱神。”“欲書必舒散懷抱”語出自東漢蔡邕的《筆論》,原文是“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當一股強烈的書意襲來之時,書家便欣然命筆,來往進退、左右逢源。因其作品筆筆有法、字字生動,變幻莫測、意趣橫生。

最後,我們來探討“韻”。

“韻”——是一種以書家主觀審美體驗為主,或生動自然,或委曲含蓄,或縝密洗煉的意味無究的藝術境界。

書法臻其“韻”,即達到自然隨化、筆寫冥合之境了。宋代黃庭堅《北齊校書圖題跋》所說的“書以韻為主”便是這個意思;清代劉熙載在肯定黃的觀點後說:“蓋俗氣未盡者,皆不足以言韻也。”書法之“韻”,是建立在去“俗”的基礎上的。“士大夫處世可以百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醫也。”這話也是黃庭堅說的,語出《論書》。由此,書法忌“俗”可見一斑。那麼,書法創作如何得其“韻”呢?黃定堅《山谷文集》說:“若使胸中有書數千卷,不隨世碌碌,則書不病,韻白勝。”看來,讀書可得“韻”。而明代李日華則認為書法之“韻”,只能陡然意得,不可強求。他在《六硯齋筆記》寫道:“韻者,生動之趣,可以神遊意會,陡然得之,不可以駐思而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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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在鑽研古代書論之時,用心加以體會,如能明確上述諸概念,且時時留心古人對筆意的有關闡述,必有所收穫。

其次,通過觀、臨古代碑帖、揣摩其筆跡,從而獲得其筆意。觀看古碑法帖是獲得創作的感情經驗的最佳方法。古人很重視“觀”,認為“觀”能加深對古人筆意的理解。歐陽修《試筆》這樣寫道:“餘始得李邕書,不甚好之。然疑邕以書自名,必有深趣。及看之久,遂為他書少及者,得之最晚,好之尤篤。”對於李邕作品的“深趣”,先是不甚理解而“不甚好之”,通過“觀”——“看之久”,而“好之尤篤”,即體會到其“深趣”。名砷法貼對於觀者往往具有一種強大的吸引力,它能使觀者沉醉於其中。文獻中記載這樣一個十分有趣的故事:

(歐陽詢)嘗行見索靖所書碑,觀之,去數里復返,及疲,乃布坐,至宿其傍,三日乃得法,其精如此。

從歐陽老先生的“觀之”—“復返”—“布坐”—“宿其傍”等變化,看出一次比一次“觀”的時間長,一次比一次“觀”得細緻。歐陽詢由“觀”而入迷,入迷必有所得。

如果說觀看古碑法帖是獲取創作的感情經驗的最佳方法的話,臨摹字帖則是獲取古人創作經驗的最直接方法。故古人強調學書必須臨摹,並且要勤勞。沒有一位著名書法家能夠不勞而獲的。明代解縉《春雨雜述·學書法》列舉了很多勤於臨摹的好例子:

大要須臨古人墨跡,佈置間架,揑破管,書破紙,方有工夫。張芝臨池學書,池水盡墨。鍾丞相入抱犢山十年,木石盡黑。趙子昂國公十年不下樓。巎子山平章每日坐衙罷,寫一千字才進膳。唐 太宗皇帝簡板馬上字,夜半起把燭學《蘭亭記》。大字須藏間架,古人以箒濡水,學書於砌,或書於幾,幾石皆陷。

古人學書之勤,可見一斑,這足以令我們當今書學者汗顏!

事實上,只強調“觀”而不“臨”或只“臨”而不“觀”都是錯誤的。唯有二者統一起來,“觀”、“臨”交叉進行,時“觀”時“臨”,“觀”、“臨”結合,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通過“觀”、“臨”去揣摩古人書跡,從書跡形象入手,發揮想象力,從而去推測、去度量、去體悟古代書家揮毫之際留下來的“筆意”,如此將事半功倍。

再次是直麵人生。藝術來源於生活,書法藝術也應面向人生,熱愛生活,在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中去提煉筆意。唐代大文豪韓愈曾批評高閒上人,說他脫離生活,缺乏生活情趣,精神萎靡,終不能通曉書藝,他在《送高閒上人序》指出:“今閒師浮屠氏,一死生,解外膠。是其為心,必泊然無所起;其於世,必淡然無所嗜。泊與淡相遭,頹墮萎靡,潰敗不可收拾,則其於書得無象之然乎!”一個厭惡生活、沒有體驗生活的人,眼前必定是黯然無光的;與其相反,若一個人熱愛生活,則生活中處處生氣盎然,充滿詩情畫意。如“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曲水流暢,意趣盎然,生活中愜意的旋律扣動著王羲之的情懷,於是書意盪漾,於是展紙揮毫,於是有了“天下第一行書”——《蘭亭集序》的問世。

最後,是注重師法造化。師法造化即在自然美景中陶冶性情、體悟筆意。文學上就很講究這一點。劉勰《文心雕龍·物色》說:“春秋代序,陰陽慘舒;物色之動,心亦搖焉。”一年四季,陰晴風雨,情隨景移。隨著大自然一切景物的換移,人們的心境也即隨之而動。所謂“吟詠之間,吐納珠玉之聲,眉睫之前,卷舒風雲之色”,“登山則情滿於山,觀海則意溢於海,我才之多少,將與風雲而並驅矣。”書學亦然,眼觀萬物,思絮紛飛,可休可戚,可喜可愕,所以胸中自然充滿了意氣,而筆端自然就飽和了筆意。韓愈《送高閒上人序》這樣寫道:

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

學書要旨:明白筆意述要,對創作水平將大有提升

大可詩生活·一日一詩書

書家每每筆意勃發,“一寓於書”,便創作出“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的書法藝術作品。此外,王羲之見鵝掌划水而悟筆意;懷素和尚觀雲濤變幻而悟筆意;李世民思義旗而筆力大增;黃健堅面江山而得神助……凡此種種,皆得力於深悟自然界景物之妙理。

一句話,我們要學習書法,弘揚書意,必然要從大自然吸取營養,體悟筆意。

總而言之,在氣韻生動的自然景物之中,在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之中擷取“美”的養份,培養審美意趣;向古人學習,觀臨參半,擴展審美眼界,提高審美能力,孕育審美意象,獲取書法筆意。這樣,我們就能始終保持旺盛的創作激情,不斷豐富書法藝術的表現形式,時時增加書法藝術的審美內涵,大大提高書法的美感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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