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起,中山將嚴管電動自行車,再駕違標車上路將被罰

南都訊 記者呂婧 通訊員劉洪希

6月21日過渡期後,中山將嚴管電動自行車。在4月24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隊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南都記者獲悉,6月21日起,市民再駕駛違標電動車以及沒有登記上牌的合標車上路,中山交警將依法處罰。

6月21日起,中山將嚴管電動自行車,再駕違標車上路將被罰

2019年,按照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標準,市交警支隊全力打造了城區興中道、博愛路等9條嚴管路,進一步加大違法停車的管控力度,並按照違停必罰、佔路必拖、同步曝光原則,對嚴管路上的違停實行零容忍,同時組建“交警鐵騎隊”,建立了定點疏導為主、巡邏管控為輔、鐵騎快速處突的高峰時段勤務管理模式,及時疏導中心城區易堵點,查糾嚴管路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並實行電動自行車違法現場教育,採取抄寫法規或者路面勸導體驗兩種教育方式進行整改,共現場教育電動自行車違法人8000餘人次,曝光交通違法9萬餘宗。

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標準),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為25公里/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壓不超過48伏,電動機連續輸出功率為400瓦,且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為規範電動自行車(包含電動車)的管理,去年6月21日開始,中山市對符合新標準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予以登記上牌,納入非機動車範疇管理。與此同時,對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給予一年的過渡期。

截至目前,過渡期已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中山交警表示,過渡期內,對違標電動車輕微交通違法予以警告教育為主,對違標電動車有衝紅燈、逆行、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的將依法處罰。 過渡期結束後,交警部門將禁止違標電動車上路,經鑑定為機動車的,將按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依法予以罰款、扣分、扣車或拘留等處罰。

據介紹,電動車因為自身結構的原因,安全係數較低,加上部分駕駛人隨意交通違法,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導致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不時發生,且傷害程度較為嚴重。

中山交警再次呼籲,6月21日起,廣大市民切勿再駕駛違標電動車以及沒有登記上牌的合標車上路,否則將依法處罰。合標電動自行車還未登記上牌的,請儘快辦理登記上牌手續,或儘量購買帶牌的電動自行車。

交警部門預計,5至8月份中山將迎來一股上牌高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