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春光不負時 送“法”進企潤民心

人間四月,萬物復甦。為落實《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加強高質量復工復產法治保障工作,結合“法雨春風”法律服務月活動,4月23日,湖州南太湖新區司法分局康山街道司法所聯合街道經發辦,分別走進新元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南太湖醫院、浙江中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昕超盟機電(湖州)有限公司四家企業,開展法律服務活動。

不負春光不負時 送“法”進企潤民心

司法所工作人員向各企業管理人員分發了《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並從《條例》的立法性質、指導思想與重要意義、制度特點、主要內容等進行解讀。指導企業管理人員讀懂《條例》,用好《條例》,幫助企業運用法治思維化解因疫情造成的復工復產風險,還耐心回答了部分企業業主關於市場監管、相關政策等方面的問題。

不負春光不負時 送“法”進企潤民心

此次法治宣傳活動,宣傳了《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充分發揮了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加強了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力度,更好促進了廣大基層學法、知法、守法的積極性,為新區民營企業法治化營造了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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