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兒童被埋案遭毆打 道歉有了,真相呢?

昨天(4月21日),是河南原陽4名被埋兒童下葬的日子。


關於“土方工地掩埋4名男童慘劇”的責任與過失目前已經初步明晰,孩童貪玩從豁口擅入工地,碰巧遇上正在卸土的工程車,被土方掩埋。是施工單位監管的失職,還是卸土司機操作不當正在進一步確認,而施工方為何在無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仍照常施工也正在調查。


記者採訪兒童被埋案遭毆打 道歉有了,真相呢?

在案件即將進入尾聲的時候,採訪記者被打又引發了比新聞事件本身更火爆的次生輿情。記者陵園採訪的行為是否有違避免新聞倫理道德,目前眾口不一很難定論。而原陽地方政府對於事件的處理卻遠遠“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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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縱觀“4名兒童被埋案”從發生到現在,當地多部門處於集體失聲和逃避的狀態。原陽縣城市綜合執法局、原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事項目所屬的原興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相關部門都在推卸責任,表示涉事項目不在“管轄範圍內”。信息的不透明和政府的刻意躲避使得案件相關信息缺失,公眾的知情權無法行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被大大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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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政府部門應當為正當的新聞採訪提供綠色通道和相應保障。媒體是獨立於司法權、立法權、行政權外的第四權力,也是社會公器,有著提供信息、教育大眾、輿論監督及提供娛樂的功能。媒體人挖掘新聞事實還社會真相是職責所在,“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記者筆下有人命關天,記者筆下有是非曲直,記者筆下有譭譽忠奸”。這是記者的責任,也是記者的力量。

然而在“4名兒童被埋案”中,記者的調查工作非但沒有得到政府的幫助,卻遭到十幾餘名不明身份人員的阻攔,甚至遭到了一定程度的人身攻擊。記者使用手機進行拍攝時,手機被搶、衣服被撕爛、眼鏡被踩毀。多家媒體多角度的報道本來就讓原陽政府處於被動地位,記者被打後媒體又佔據了道義的制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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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信息的公開透明與及時全面是政府公關的原則,試圖掩蓋事實只會適得其欲蓋彌彰。原陽縣政府部門非但沒有與媒體協作挖掘事情真相,還對記者的工作不配合。有媒體記者連線原陽縣政府辦趙主任瞭解情況時,對方多次以“我這信號不好”為由迴避採訪。

新聞媒體的監督是輿論監督的一種,是通過社會情況和輿論信息之間的溝通與互動所形成的一種對社會運行機制中偏差行為的制衡與糾錯機制。意義在於其威懾力能夠讓違法、錯誤的行為進行糾正,對責任者予以懲罰處理。如果原陽縣政府部門行得正坐得端沒有貓膩又怎麼會害怕把真相暴露在太陽下曬一曬?


案件發生後,河南新鄉市委書記表示,將徹查此事,“萬一有人觸犯了法律,依法辦事”。有關工作人員也向記者當面道歉。態度誠懇有擔當,但輿情已經演變到現在這一步了,是否有點晚。

本文只對事件本身進行簡單評論,不針對任何群體。如有不當之處,可在留言中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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