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住宅變為經濟性用房,需利害關係業主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七十九條

麻將館能不能開在家?

民法典告訴你答案。

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

每日一“典”丨住宅變為經濟性用房,需利害關係業主同意

第二百七十九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每日一“典”丨住宅變為經濟性用房,需利害關係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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