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田間燃燒渣滓需謹慎,引發森林火災遭判刑

【湘西檢察網訊】(通訊員 彭慧敏)俗話說,春種夏耕秋收冬藏,春種之際,不少人有在田間地頭燃燒渣滓、在祭祀時燃放鞭炮紙錢的習慣,充滿安全隱患,一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森林火災。

近日,由永順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覃某失火案宣判,法院以失火罪判處覃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永順:田間燃燒渣滓需謹慎,引發森林火災遭判刑

案件回顧:

2019年10月3日11點,覃某在燃燒自家油茶地中的渣滓時,燃燒的渣滓被大風吹走,引燃雜草,導致火勢迅速蔓延,引發森林火災。最終導致過火面積96畝,其中林地40.9畝、經濟林地18.1畝、疏林地20.6畝、灌木林地16.4畝,被燒燬林木立木蓄積38.1728立方米。

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覃某在火勢蔓延後積極參與滅火且是初犯,歸案後自願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並與相關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實際履行部分賠償責任,符合從寬情節,建議對其適用緩刑。法院也採納了相關意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永順:田間燃燒渣滓需謹慎,引發森林火災遭判刑

檢察官提醒:

近年來,由於部分群眾採用傳統的耕種方式和祭祀儀式,從而引發森林大火的情況頻發,野外用火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發火災,必須提高警惕。覃某看似普通的用火行為,卻釀成嚴重後果,這是農村失火犯罪的典型案例,具有深刻的教育警示意義。

【來源:永順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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