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產品價值如何實現?


生態時評 | 生態產品價值如何實現?

  早在2005年,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就指出,生態環境優勢轉化為生態農業、生態工業、生態旅遊等生態經濟的優勢,那麼綠水青山也就變成了金山銀山。綠水青山成為金山銀山的關鍵在於促進生態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也就是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

  由於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理論研究滯後於實踐探索,筆者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若干理論問題進行了思考。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是潛在價值還是現實價值?

  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是指一定區域生態系統為人類福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的最終產品與服務價值的總和,包括調節服務產品價值、文化服務產品價值和物質產品價值。GEP作為體現生態系統向人類社會提供服務的價值指標,可以對不同類型自然資本的功能進行統一表徵。因此,筆者認為,GEP表徵的是潛在的價值,GEP核算的出發點是保持關鍵自然資本的存量不減少、功能不降低,目的是保護綠水青山,使潛在的價值不減少。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是指通過一定的機制設計,使得生態產品價值在市場上得到顯現和認可。判斷生態產品價值是否在市場得到認可,以及生態產品價值大小的依據,在於人們是否願意為生態產品帶來福利改善而支付相應的對價。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是將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追求的是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現實經濟價值。但現實價值的增加不能以潛在價值的減少為代價。可以說,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目標是不以潛在價值的減少為代價使得現實價值增加。

  進一步的問題是,潛在價值增加是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追求的目標嗎?事實上,潛在價值的增加不一定能轉化為現實價值,帶來現實價值的增加,即使現實價值有所增加,也不一定是潛在價值的增加帶來的。GEP核算可以告訴我們潛在價值的變化,但保證潛在價值的增加是底線,而不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目標。

  如何認識GEP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中的作用?

  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將GEP納入政府部門的生態文明考核評價體系,使GEP“進規劃、進項目、進決策、進考核”,建立了GEP和GDP“雙核算、雙運行、雙提升”的考評機制。這種將生態產品價值應用於生態文明建設績效考核的嘗試值得肯定。

  筆者認為,將生態系統對人類福祉的貢獻納入績效考評和政策制定,是制度設計的創新性嘗試,也符合保護關鍵自然資本存量的邏輯。可以考慮通過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賬戶等做法,以GEP衡量潛在價值的變化,達到保護關鍵自然資本存量不減少、功能不降低的目的。

  當前,多地正在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一些地方基於GEP核算,以GEP作為生態產品價值供給總量或規劃目標值,將其分解到不同類型的生態產品,推動不同類型的生態產品之間甚至不同區域的生態產品之間開展交易,實現生態服務付費。對此,筆者提出以下問題。

  第一,以GEP為基礎進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設計合理嗎?強可持續發展理論認為,自然資本和人造資本之間不能替代。GEP核算的目的不是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而是在於自然資本保護,將自然資本保護納入社會經濟決策。即使是GEP可以作為跨區域生態補償的參考依據,也不應以生態補償代替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第二,基於GEP核算的生態產品交易能與市場機制銜接嗎?當前各地正在進行探索的生態產品交易主要依靠政府購買,或依靠地方政府在實施規制的基礎上形成的虛擬交易平臺。然而,無論是政府購買還是虛擬交易,都難以得到市場的認同。在現實中,生態功能與市場價值可能是脫節的,即使某類生態資源的生態功能相同,但由於交通區位和社會經濟條件不同,市場價值可能相差甚遠。生態產品交易是基於市場價值進行的,而不是生態功能。基於GEP核算的生態產品交易,過度依賴地方政府,沒有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導致生態產品價值轉化難以搭上市場機制的軌道,制約著生態產品價值轉化長效機制的形成。

  此外,筆者認為,生態產品價值尚未形成公認、科學的評估框架和核算方法。目前,不同學者基於不同框架的核算結果存在較大差異和分歧,因而難以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公認的、科學的數據支撐。

  潛在價值轉化為現實價值的關鍵何在?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本質是將生態系統向人類社會提供的服務(潛在的價值)轉化為現實的經濟價值,其關鍵是使其在市場上得到顯現和認可。

  生態產品價值可以分為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使用價值又分為直接使用價值和間接使用價值。直接使用價值包括消費性直接使用價值和非消費性直接使用價值。

  也有研究把生態產品價值分為可供交易的直接市場價值和需要補償的非直接市場價值。前者對應於消費性直接使用價值,後者包括非消費性直接使用價值、間接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在市場上顯現的生態產品價值一般是消費性直接使用價值,除此以外的生態產品價值往往難以通過市場交易體現,非使用價值更難以得到市場的識別和認可。因此,需要通過一定的機制設計,使得生態產品價值在市場上得到顯現和認可。

  生態產品價值在市場上得到顯現和認可,意味著生態產品供給改善了消費者的福利。生態產品價值就是人們願意為生態產品帶來福利改善而支付相應的對價。將潛在價值轉化為現實價值的關鍵在於提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具體來說,是自然資本、人造資本、人力資本三者的有機結合。自然資本、人造資本、人力資本三者結合得越好,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越強,就越有利於將潛在的價值轉化為現實的價值。因此,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頂層設計,應當充分認識自然資本、人造資本、人力資本三種要素結合對於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重要性,高度重視人造資本和人力資本投入。

  在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的地方實踐中,有的地方輕視生態產品經營所需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導致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努力事倍功半。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政策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對於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地方實踐應給予更多的資金扶持和政策優惠。在關鍵自然資本存量不減少、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推動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同時也有利於更好地保護生態優勢。

  如何衡量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

  最新的可持續性評價體系是包容性財富指數。包容性財富是將自然資本、人造資本、人力資本的存量,以各自的稀缺性(影子價格)為權重加總後折算為現在價值,以此表徵生態系統向人類社會提供服務的能力。包容性財富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在理論上是一脈相承的,體現了自然資本、人造資本、人力資本的有機結合,提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的邏輯。因此,可以借鑑包容性財富來衡量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

  我們分別以浙江省湖州市和麗水市、安吉縣和青田縣為例,嘗試核算了市級和縣級區域的包容性財富。2018年,湖州市和麗水市的包容性財富分別為15872億元和8327億元,分別為當年GDP的5.84倍和5.97倍;安吉縣和青田縣的包容性財富分別為2215億元和931億元,分別為當年GDP的5.48倍和3.90倍。這也就意味著,湖州市的生態產品轉化能力比麗水市更強,安吉縣的生態產品轉化能力比青田縣更強。在演變趨勢中,人造資本,尤其是人力資本對於生態產品轉化能力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影響兩地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差異的主要因素。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求是特聘教授 石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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