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這是南宋“中興四大詩人”之一楊萬里《曉出淨慈寺送林子方》裡的詩句。懂得其中玄機的人不必再往下看。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無邊無垠與天際相接的“無窮碧”景貌壯闊,氣象宏大,背景空間一筆鋪就;在燦爛陽光的映照下,星羅棋佈的荷花“別樣紅”,整幅畫面絢爛而鮮活。太美了,接天的蓮葉是美的,映日的荷花是美的,但詩人真正要寫的不是荷葉與荷花,“畢竟西湖六月中,風光不與四時同”,可見詩人是用“無窮碧”與“別樣紅”,讚美了盛夏西湖不同於其他時節的美麗風光,此刻遊覽西湖正當時,同時也以揭示的道理饋贈友人——只有“接天”才“無窮碧”,只有“映日”才“別樣紅”,遠離“天” “日”,則“暗無天日”,故唯有緊密地團結在 “天” “日”周圍才能永葆鮮活的生命力,並委婉地表達了對友人的深情眷戀。

詩作傳千古,在於它的技巧、至理與感人,該作先虛後實,寫景抒情揭至理——“接天”“映日”、“無窮”“別樣”、“碧”“紅”相宜,柔美的畫面變得壯闊而欣欣向榮,所以才“畢竟”與它景“不同”。景,是美的,但它不是藝術;詩,卻成了詠唱千古的藝術傑作。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田園詩歌也好,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也罷,皆因以賦、比、興的手法借物抒情而成就了不朽的詩歌藝術。如 “關關雎鳩……” 、 “蒹葭蒼蒼……”、“青青子衿……”等等。

藝術作品由五大因素構成:一是素材,二是題材,三是思想情感,四是表達技巧,五是境界與韻味。藝術作品中的一山一水、一花一草都是入詩的素材,當融入相關的生活題材,通過一定的表達技巧表達了作者想表達的思想情感並具有一定的境界韻味時,藝術作品就創作出來了。因而“素材”不是藝術品,沒有“生活題材”、“思想情感”和“境界韻味”的也不是藝術品,唯有創作才是藝術行為,唯有創作出來的作品才是藝術品,繪畫、雕塑也是如此。

自然界中的微風細雨、花紅柳綠、山光水色乃至蟲、鳥、樹、石所具有的自然而然的美,確能給人帶來美感、美的享受,都能成為藝術創作的素材,它們由於不像文學作品、繪畫作品那樣具有主觀表達意願與表達的內容,無論多麼奇特與眾不同,都不是藝術品。藝術必須有所表達,表達是藝術的功用與特徵。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亦如美人的美,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好人看著舒服,壞人看了心癢,但她仍然不是藝術品,我們最多可以形容她美得像件藝術品,也只是“像”而已。如果以之為原型進行創作,或文學,或繪畫,或雕塑等,“她”成為了藝術形象時,才會成為一件藝術品。

美需要發現,而“發現”了自然與生活中的美,不等於進行了藝術創作,發現的美,也非創作出了藝術品。羅丹說的很有道理,美是無處不在的,對於我們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大師的觀點與藝術創作規律一點都不矛盾,他說的這個“美”實際就是自然中、生活中“有美感的事物”——創作的素材和題材,很多生活中的事物都有“美感”,但它不是藝術品,如楊詩裡的蓮葉與荷花,唯其詩作才是藝術品。藝術品都應該有美感,平庸和糟糕的除外,但我們不能因為都有美感而將“藝術品”與“素材”等同起來,從而混淆了“美”與“藝術”、“藝術品”的區別。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美,可以是客觀存在的,也可以是人為創造的。藝術,是主、客觀結合的思想情感表達形式;藝術品,是藝術創作的產物。

自然界裡的一切事物,當你用來表達思想情感的時候,它就成為了藝術品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沒有被人用以創作,它仍然是無意識的自然物,雖有美感,仍然沒有參與藝術表達。可見,我們從自然界中“發現” 了 “美”,但我們沒有從自然界中“發現”到了“藝術”或“藝術品”,羅丹說“美”無處不在,但不會說“藝術”和“藝術品”無處不在, “美” 和 “藝術”畢竟有著根本的不同。玩石的道理也一樣,當你用美好的“文心”看待石頭時,它便有了美感;當石友們賣到錢時,心裡更是美滋滋的,這種美,肯定不是藝術。賞石、玩石將走過一個蛻變的過程,也曾走過一個進步又停滯的過程。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那批玩石人現在還在世的不多了,他們多是文革劫後餘生的知識分子,玩石純粹是自娛自樂、修心養性,因為當時根本沒有奇石市場,也沒有什麼展會活動,自然也就不存在買賣交易和圖什麼虛名,完全沒有功利性。那時的石友感情是純粹的、真摯的,這種感覺一直延續到八九十年代,後來就慢慢淡了。我的老師倪吉富,是柳州當代最早的玩石人之一,那時玩石就很痴迷,石頭都是利用業餘時間到山上、洞裡、河灘撿的,什麼石種都玩,基本都是雅趣玩法,根本沒有豪華版一說,他不僅玩單品,還玩組合,尤其利害的是玩長卷式的大型組合,如《蟻國宏觀》《百里灕江》《駝鈴》等等,他是柳州最早玩組合的一個,更是當代中國玩組合的開山鼻祖。倪老不僅愛玩,也愛寫,把玩石的心得體會和一些想法寫下來,如今留下了許多有價值的玩石文獻,倪老的這一愛好對我影響至今。

八十年代慢慢有了地攤石市,也有了賣石貼補家用的撿石人,但轉手倒賣的很少,石友感情依然純粹。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九十年代臺商入柳購石,石市迅速發展起來,由於門檻很低,三幾千塊錢就可以開店經營,許多下崗職工得以再就業,後來經營隊伍越來越大。放眼當今石界,知識分子少,以石為生多,恨不得撿到的就是“天然藝術品”,無需創作就可以直接賣錢,賣好價錢。如果你說石頭是自然物,要經過融入思想感情的創作才能成為藝術品,才能當作藝術品經營,估計很多人都不會喜歡你。

許多石頭確實很美,但畢竟是一種沒有思想情感的自然美,這種自然美不能代替由人創作的藝術品的藝術性和藝術美。我們撿到了石頭的美麗,但永遠撿不到藝術。要想賣出藝術品的價,我們真的還需要創作。

​張衛:“美≠藝術”的道理誰不懂

美麗有美麗的生命,藝術有藝術的生命力。不勞而獲地錯把天然的美麗當藝術,也是長期阻礙賞石文化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這也不完全是石商們的錯,石界裡的“理論家”們就不作為,甚至亂作為,在沒弄明白“美≠藝術”的道理的情況下大寫特寫瞎“解讀”,於是讓人誤以為“美”=“藝術”,以為撿到美石就撿到了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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