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君笧》隨筆(53):家法

《親君笧》隨筆(53):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自古下人若有僭越犯上作亂之事,必定家法伺候,其手法繁多嚴酷,甚或致人於死地,無須衙門審案。這其中諸多事由往往成為虐待、報復的藉口。現如今以法律為準繩,如此家法即屬家暴,可報警打110。但是,傳統家法演變成家教,僅靠耍嘴皮子訓斥幾句是否管用呢?近年來媒體屢屢爆光學校教師體罰學生以致跳樓的案例,顯然體罰也是無濟於事、要出人命的。教師有權體罰學生嗎?誰授予的權力?企業老闆敢體罰員工嗎?為何不敢?說到底,國法、家規,最終的目的是改變人的不良習慣,養成了好習慣,自然可以動動嘴皮子就能教育人了。常聽人說國外先進國家,人們的言行舉止都很文明,這實際上是法律約束了人的行為,年長日久便成了習慣。

野蠻的國度,無知的家庭,無能的學校,才會用體罰作為懲處的必要手段。

《親君笧》隨筆(53):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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