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明被逮捕,曾被通報大肆賣官鬻爵

落馬一年後,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明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最高檢網站2020年12月2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明作出逮捕決定。

2019年1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馬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2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馬明被“雙開”。

經查,馬明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鉅額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住宿安排,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

馬明還被指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在案件辦理、企業經營以及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馬明出生於1957年10月,遼寧遼中人,早年長期在吉林工作,離開吉林前曾擔任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等職務。2012年6月,馬明前往內蒙古任職,接替趙黎平出任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2018年1月,馬明轉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人民日報社主辦的環球人物雜誌曾披露,馬明進入內蒙古官場後,一直非常高調,其中最出名的,是他在公安系統內公然挑起“東西部對立”。因為出身東北,馬明一來就“代表東部勢力打壓西部官員”。某次吃飯時,他甚至公開說來自內蒙西部的食物“燴菜”是“豬食”,當即引起了內蒙西部人士的強烈不滿。在平時的工作中,馬明也曾與來自內蒙西部的官員出現衝突。

內蒙古自治區近年來掀起反腐風暴,馬明執掌內蒙古公安廳期間,有2名公安廳副廳長先後被查,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退休後於2018年11月31日被查,2019年6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正廳級)趙雲輝被查。

馬明的前任趙黎平已於2015年落馬。趙黎平不僅存在貪腐問題,還在2015年3月槍殺其情婦李某某,還被媒體報道稱為首個親手殺人省部級官員。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趙黎平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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