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鐵嶺交警2021年“宣傳警示曝光”第三期

自鐵嶺交警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宣傳警示曝光”行動以來,有效增強了警示震懾效果,淨化道路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本期繼續曝光全市3月份交通違法有關情況,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引以為戒!

2021年3月份違法行為突出車輛

本次曝光如下四臺車輛:遼M·V2503、遼M·U3570、遼M·87N98、遼M·Z0093,均為小型普通客車。

遼M·V2503

該車截至目前存在違法行為且未依法接受處理的有353條,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148條,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82條,其餘違法行為123條。

遼M·U3570

該車截至目前存在違法行為且未依法接受處理的有156條,其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92條,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30條,其餘違法行為34條。

遼M·87N98

該車截至目前存在違法行為且未依法接受處理的有391條,其中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196條,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50條,其餘違法行為145條。

遼M·Z0093

該車截至目前存在違法行為且未依法接受處理的有352條,其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79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80條,其餘違法行為192條。

上述車輛不僅大量違法行為未處理,且車輛狀態均為逾期未檢驗,未按期年檢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付。公安交管部門已經將上述車輛錄入到緝查布控系統之中,進行布控,請上述車輛所有人儘快處理違法行為,懂法守法,文明出行。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21年03月08日09時,周某駕駛遼MXXXXX號中型普通貨車,沿國道102線由南向北行駛至開原市盛豐美食城路口向西左轉彎時,與沿國道102線由北向南行駛賀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碰撞,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雙方車輛部分損壞,賀某受傷。

周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賀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之規定。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認定當事人周某承擔此事故主要責任、賀某承擔此事故次要責任。

2021年3月份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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