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子費
看過一個段子:
“你還想他嗎?”
“不想,我放下了。”
“可我還沒說是誰呢。”
曾經有些哭笑不得。
“放下”和“自欺欺人”,好像會被習慣性地捆綁論證一下。
觸碰到前任,會自然而然的延伸出“你是不是還喜歡”的問題。
也想過用一份極端,去證明這份“可能”不存在。
很用力地討厭他,很用力地不在乎。
但後來我意識到,想騙自己的人,才會想去證明些什麼。
而那些放下的人,其實有點懶,其實沒那麼在意了。
我討厭他,ok;我不討厭他覺得他還不錯,也ok。
所以後來就會覺得,放下不是非要收回那些過期的好感,
而是願意從一段經歷裡成長,把更成熟的喜歡遞給下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