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12-15萬,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直屬機關招聘公務員,職位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自治區政府機關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工作。為確保本次招聘考試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機關為自治區公安廳、商務廳、住建廳、審計廳、生態環保廳等5個部門,計劃招聘12名聘任制公務員。具體職位條件可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查詢。報考人員如需諮詢招聘職位有關事項,可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直屬機關2018年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中公佈的電話與所報考部門聯繫。

二、報考範圍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45週歲以下(1972年12月3日以後出生);招考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專業技術能力等條件;

8、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職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3.不得報考聘任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職位;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6.涉嫌違規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7.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

8.按照有關規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擔任公務員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採取個人自願、網上填報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3日9:00時至12月6日12:00時。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學習、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2.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照片格式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

3.報考人員填寫報考信息後,應反覆核對所填信息。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信息準確無誤後請點擊提交。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所列資格條件,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範,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報考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聘任單位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於2018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00期間登陸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登陸網站查詢報名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要繳納考務費120元/人(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12月4日9:00至12月6日24:00期間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繳納筆試考務費,即完成報名確認。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四)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後,各招聘職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須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招聘職位。招聘職位取消的,予以退費。

(五)打印准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可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A4紙),時間為:2018年12月8日9:00至12月8日24:00。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為漢文制卷,須使用漢語文(言)答題,對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

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和崗位匹配程度。筆試不劃定複習範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2.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8年12月9日。具體安排為:

12月9日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

12月9日下午14:00-16:30《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的計算

按照《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成績分別佔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生筆試成績。

計算辦法如下:

筆試成績=《專業知識》×70%+《綜合知識》×30%。

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予以照顧。

4.筆試分數線劃定

筆試結束後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5.成績查詢

2018年12月中旬,報考人員可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人員可於2018年12月中旬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查看面試公告及相關通知。

2.資格複審。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各招聘機關對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進行資格複審。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並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佈。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最後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併進入資格複審。

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護照)、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參加複審前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參加資格複審和麵試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張,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複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資格複審和麵試。進入面試人選最後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併進入面試。

資格複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形式。面試採取結構化形式,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聘機關共同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4.總成績計算。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摺合總分為100分。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並列的,按照《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專業知識》也並列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排序。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二)考察。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各招聘機關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材料。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範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試用期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各招聘機關根據報考人員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要求,經招聘機關黨組(黨委)集體研究後,確定擬招聘人員,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辦理聘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聘任資格。因上述原因出現的缺額,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進入面試人員範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員,並在體檢、考察合格後進行公示。

(二)試用期。擬聘任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資格。

(三)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滿合格的,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後,由招聘機關與擬聘任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七、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聘任工作全過程,在聘任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任資格。

(二)建立公務員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職位,如自願放棄聘任資格,須在筆試和資格複審環節提出,之後放棄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聘任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政策諮詢電話:

自治區公務員局:0471—4824873、4824871

報考技術諮詢電話:

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0471—6601705、6601158、6601168

諮詢電話開通為上午9:00—12:00時,下午14:30—17:00時,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直屬機關2018年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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