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養黑產:每一環參與者都是罪犯!

一名無辜的孩童被拐賣到網絡送養平臺,平臺管理者假裝是孩童的父母,打著“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明天”的藉口,將孩子販賣給戀童癖。在這條送養的產業鏈上,每個人都是扼殺希望的劊子手。

送養黑產:每一環參與者都是罪犯!

文/ 周慧嫻

“網絡送養”黑產,只不過是一頭表面上披著“送養兒童”的羊皮,內地裡卻張開血盆大口,以“買賣兒童”為生的惡狼。

無論是送養者、送養平臺,還是領養者,每一環的參與者都有可能是罪犯!孩子成為了他們手中的一宗商品,被任意買賣。

身份撲朔迷離的李星星

說到送養黑產,還要從一起案件說起。這起案件正是時下處在風口浪尖的“鮑毓明性侵養女案”,這宗案件讓送養黑產再度走向聚光燈。

少女李星星(化名)與養父鮑毓明的關係撲朔迷離。雙方到底是鮑毓明姐姐口中的“非父女關係”,還是李星星母親所說的“養父女”關係?這一問題一直不得正解。

李星星生母生活在農村,文化程度不高,而鮑毓明則是人中翹楚,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曾獲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曾任美國思科和美國新聞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股份及其附屬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是如何相遇的呢?據瞭解,雙方是通過網友介紹認識的,李星星母親聲稱由於女兒從小多災多難,需要認領“養父”消災,因此才決定將女兒送與別人撫養。

雙方的認識途徑未免太不靠譜,是怎樣的母親放心將親生女兒交給一名陌生的中年單身男性呢?

野蠻生長的送養黑產

鮑毓明收養養女的方式與網絡上的民間送養方式極為相似。

在網絡上活躍著這樣一個群體,他們以網絡為平臺,分散送養信息。值得一提的是,送養並非公益慈善之舉,買賣雙方通過網絡平臺完成兒童送樣的交易,併產生一筆費用,最後各取所需。

為了儘量不留痕跡,送養平臺對目標客戶的篩選相當嚴苛。首先,他們會聚焦有領養需求的客戶,這些客戶在貼吧等平臺留言表達自己的領養需求後,送養平臺便會私信其QQ號,緊接著,客戶進入QQ群,群裡的“負責人”會詳細詢問客戶的需求,諮詢其想要男孩還是女孩、待產還是已出生等,進而提出需要交定金、補償費等。

群管理員會不定期發放名單供客戶參考:“河北,孕,36周,女,低補……廣東,孕,37周,男,中補……”名單中的“補”,是送養江湖所流傳的“暗語”,意為領養者為送養者提供的補償款。“低補”是指補償費較低或偏低,“高補”則是費用偏高。

想要收養的孩子合法,則涉及到一些手續,而送養QQ群也負責辦理準生證、出生證明和落戶手續的業務。和收養孩子相同,手續辦理也是明碼標價。平臺管理者通過地下渠道高價向醫療機構購買真實的出生醫學證明,使非法送養在法律層面上合法。

曾經“風靡一時”的中國首個私人民間收養組織“圓夢之家”創始人周代福在落網後交代,在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他曾以2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上百份《出生醫學證明》。此後,他又以5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價格,向山東、山西、安徽等18個省市出售證明,總共從中獲利約60餘萬元

這片天地中,有錢真的可以使“鬼推磨”。

接下來送養者與領養者便可直接聯繫,完成交易。整個過程並不受法律保護,因此也有別有用心之人趁機“撈一筆”,有領養者進入QQ群之後,一旦交出“定金”,就會被踢出群外,刪除拉黑。

還有騙子直接通過網絡與領養者取得聯繫,偽裝為無能為力的父母,以“營養費”為藉口,向領養者不斷索取金錢,事後拉黑聯繫方式,徹底斷聯。

壞掉的送養關係

既然民間送養的方式並不受法律保護,風險極大,為何該群體卻能長時間存在?

有領養需求的成年人想通過正規流程領養兒童,要求極為苛刻,《收養法》第6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的條件為: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週歲。

如果是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收養法》規定,收養人在滿足上述條件時,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1名的限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這些條條框框將不少領養者拒之門外。鮑毓明就是這樣的例子,他與李星星的年齡差為29歲,達不到《收養法》的要求。這或許也是鮑毓明將與李星星的關係粉飾為“戀人”的一部分原因。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傳統中國人的世界觀裡,有了後代整個人生才算完整。而在某些人看來,生出兒子才意味著後繼有人,在越貧困的地區,這一觀點便越根深蒂固。因而單身漢家庭、無男孩家庭等便依賴著民間領養的方式“完滿”人生。

另外,不少未婚生子的單親媽媽、沒能力撫養嬰兒的家庭也會依賴類似的送養平臺為孩子牟取一個更好的前程或是單純為自己獲取金錢。

一旦把親生骨肉送入他人手中,孩子的未來到底如何,親生父母又知道幾分?我們並不排除鮑毓明通過網絡送養黑產鏈收養李星星的可能性,鮑毓明也有可能一開始就是抱著與李星星以戀人關係相處的初衷收養她的。

有微博網友忿忿地就鮑毓明性侵養女案留言:“這樣沒有監管的交易,戀童癖輕而易舉就可以買個孩子關在家裡,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再想想那些出生時就預定被賣的孩子,如果生出來有什麼疾病,買家不要了也沒人買,結果會怎麼樣?不能細想,想想就窒息了。”還有網友寫道:“(網絡送養黑產其實就是)販賣人口的遮羞布!”

不管鮑毓明是否有如上想法,但不可否認的是,性侵就是事實,他對李星星造成的傷害已經無可挽回。李星星的代理律師,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孝權表示此案涉及了人性、倫理、道德、法律等多個方面,案情比目前媒體報道中所披露的情況更復雜,但李星星是受害者這一事實是不會改變的。

只要有不合法的民間送養黑產存在一天,就給心懷鬼胎之人提供了犯罪的機會。一方面,領養者是否心懷誠意收養孩子,這是送養平臺無法以標準加以權衡的;領養者是否利用無辜的孩子謀利,親生父母也不得而知,只要領養者刻意喬裝打扮,父母就無法知曉他們的真實意圖。

另一方面,送養平臺上的兒童是否真的是被親生父母“送子千里”?送養平臺是否是通過販賣兒童的渠道獲得“資源”?

送養黑產這一整條滋生了無數社會毒瘤的產業鏈,從上端到終端的,每個環節都給犯罪分子活躍的空間。

2014年,公安部偵破了一起特大網絡販嬰案,“圓夢之家”打著“中國首個私人民間收養組織” 的旗號將送養孩子打造了一樁樁赤裸裸的“人頭交易”。

創始人周代富表示,創建了“圓夢之家”網站和QQ群的初衷的確是為了“做善事”,為那些有需求要收養、送養孩子的人提供一個交流平臺。然而,漸漸地,慾望扭曲了人性,最終“圓夢之家”成為了周代福圓滿自己發財夢的地方,將平臺發展成一個交易孩子的場所。

湖南邵陽計生部門甚至為收取社會撫養費,將“非法”嬰幼兒強行抱走,送入邵陽福利院,統一改姓“邵”。福利院與人販子互相勾結,收買嬰幼兒,並將其變為“棄嬰”,送入涉外收養渠道,從中牟利。計生部門、福利院這樣以愛心名義運營的部門甚至都與人販勾結,販賣兒童,簡直令人髮指!

法律的漏洞縱容了送養黑產的生存和壯大。不知有多少家庭因送養黑產的存在而支離破碎……

鮑毓明性情養女一案中,不管李星星生母意圖到底如何,其行為已經將自己塑造為了鮑毓明的“共犯”。

兒童並不是商品,不是父母用來生存的工具。家,應該是每個孩童成長的明燈;孩子,應該是值得尊重的獨立個體,不被賦予商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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